他一笑再笑,笑得他自己都忘记,笑容是用来掩饰自己,而非用来表达真心。
动手,真的真的很不合礼仪,但他还是决定把宫家的红杏揽进怀里。
她是他的!
就像慕容郬,不知道经过多少挣扎,才说出一句——「我要宫晴。」
而他,也一样在经历过无数挣扎後下定决心,他,喜欢苹果。
俯下身,他吻上她柔嫩的香唇,轻轻吻、缓缓勾画,画出两人一圈一圈的情难自禁,萧瑛捧起她的脸,他想一辈子把她留在身边、留在心底,而心中那块多年阴影……早被她这颗阳光照得无所遁形。
他喜欢她,非常非常。
这天晚上,他让风喻过去宫府,暗中保护贺心秧。
於是风喻明白为什麽自己会无预警地一阵头皮发麻,为什麽天空那麽蓝,他却觉得大难将至,因为啊……只要沾上「贺姑娘」,他就没好日子过。
第二十六章、证心
宫晴细抚着手中匕首,那是一把锐器,刀体发着幽蓝暗芒,鞘上刻有云纹,柄上刻有「镇国将军孟继」字样。
孟继是谁?她不知道,只知道送礼物的那个,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严格来讲,他并不帅,真正帅到会让人头晕目眩的,是他背後那个王爷,所以视觉系的苹果被迷得七荤八素,理所当然。
他并不帅,他的五官像是被人用刀斧刻出来似的,硬邦邦的线条,让人下意识想躲得远远的,怕是一不小心招惹上就会惨遭修理。
讲白话一点,他看起来有点凶。
这样的男人,没女人敢喜欢他的吧?应该是,在古代,二十五岁高龄未婚,已经可以用剩男来称呼,可她偏偏第一眼就瞧上人家,瞧上他带给她的安全感。
那日,他送她匕首时满脸通红,害羞的模样像个小男孩,可爱极了。
她自然明白,那叫做喜欢,他喜欢自己,却拙於表达,而她……心底虽然高兴,却不晓得该不该接受?
她是个事业有成的女强人,不管是现在或以前,她从不认为女人需要依靠男人才能够生存,而那段让人刻骨铭心的初恋,更教她对爱情退避三舍。
如果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何必要找个男人替自己添麻烦。她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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