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霖完全唱完之后,在录音棚外面的陈晓白激动的一拍大腿,兴奋的大叫了一声。
人们本来就喜欢听高音,而能引起心灵共鸣的高音,更是受人欢迎,虽然说这首《离歌》表达的是一种对失去挚爱恋人之后,对伤感情绪的宣泄,但就算是没有经历过这种切肤之痛的人,也能很轻易的代入到这首歌里面去。
如果这样都不能算是经典的话,那还有什么歌值得称之为经典呢?
“你有没有发现,这个歌的风格很适合一个人,不,应该说是适合一个乐团。”
冉超点头表示了同意,不过在他的印象之中,有一个乐团,或许比周霖更适合这首歌。
“呵呵,你说的是信乐团吧!没错,这首离歌如果给他们唱的话,绝对会让他们更红,只不过,我个人认为,周霖唱的已经非常好了,不需要再换人了。”
其实真心来说,陈晓白也不知道如果这首《离歌》给信乐团来唱的话,会不会比周霖更好,但是他专程过来的目的,可是为了将周霖给签入旗下的,这可是说服周霖的一个重要理由。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放心,等他出来之后,我会帮你一起劝他的。”
两人好基友多年,冉超自然想到了陈晓白这样说的用意。
……
“你们觉得怎么样?”
周霖一走出录音棚,就稍微有些紧张的看着陈晓白他们几个,在录音棚里是听不太真切的,虽然他刚才的确唱的很嗨,但是还是得听众们说爽才行的。
陈晓白等人先是微微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
“呵呵,我们还以为你什么时候都是自信满满的呢?”陈晓白打趣了一句,他可是记得很清楚,之前周霖在他们面前推销新歌的时候,可是自信得不行的。
“怎么会呢,我这个人可是很谦虚的说。”
周霖也笑着说了一句,虽然陈晓白他们并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但是他们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好吧,应该是我太孤陋寡闻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像你这么谦虚的人。”
陈晓白的话,再次引起了大家的哄笑。
周霖自己也“嘿嘿”一笑,道:“那我现在继续去写第二首了,很快就好。”
现在周霖可不会说什么时间太晚的话了,说真的,在录音棚里唱歌,还真的就一个字,爽!比起在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别别别,今天晚上就这首《离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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