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关,终于见到了总编大人。
此人胖胖的,坐在老板台后面,脑袋上已然不剩几根儿毛了,一看就是总编模样,(纯属个人见解,请各路总编大人见谅)。
此杂志社是新组的,百废待兴的阶段,正在四处招兵买马,所以圈内有点儿名气的人肯定不屑一顾,我这样的外来的新人才有点儿机会。
因为初始阶段,几乎所有岗位都是空缺状态,进去了,也许有机会选些自己喜欢的职位干干,况且听上去待遇也尚可,我有些动心了。
杂志消费群面向的是年青人,所以我这个在沿海一线城市干了几年娱记的人,仿佛被认作是走在了时尚的前沿,多少还算有点儿优势。
所以只谈了几句,这事儿也就基本敲定了。
临走时,总编大人给我布置了任务,要我写篇文。
毕竟是杂志社,对笔头是有些要求的。
这其实正是我的弱项,我是娱记,不是作家。
可总编大人说,下月出刊都用自己人的文,先打个样儿。
我心里明白,总编大人会算得很,刊物初创,邀稿是要钱的,有名的人邀不起,没名的菜鸟又觉得花钱冤。
只有我这样的才是免费的,虽然写得可能不怎么样,权当是个配菜拿来充数了。
命题作文,要写关于爱情的,我听了头都大。
让现在的我写爱情故事,简直是对我目前状态的最大讽刺。
我打算出一篇天雷滚滚的爱情故事,递上去交差了事。
一晃两个月过去了,工作上是瞎忙,但因为拿了人家的银子,就得为人做事,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方否隔个两三天,过来打扫下二楼的卫生,也就是上去擦擦灰,蹲个地什么的。
出于尊重,在她打扫时我从不上楼看,只做自己的事。
我们各不相干,给彼此留足了空间,仿佛有一种默契似的。
有次她竟主动问我,“你不好奇楼上放了些什么吗,怎么从没问过?”
“如果你想说,不是早让我上楼看了吗?做我们这行的,对隐私很敏感的,以前我就是专门挖人家隐私的,嘿嘿!”
方否笑了,说:“真聪明,我就是喜欢跟聪明的女人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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