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道:……在那个古怪岁月的奇特日子里,我们在养猪场里为四个疯子举行盛大
的婚礼。我们用黄布缝成的衣服把两个新郎打扮得像两根蔫唧唧的黄瓜,用红布
缝成的衣服把两个新娘打扮得像两个水灵灵的萝卜。菜吗,只有两种,一是黄瓜
拌油条,二是萝卜拌油条。本来有人建议杀一头猪,但洪书记坚决不同意。我们
西门屯以养猪闻名全县,猪是我们的光荣怎么能杀?洪书记是正确的。黄瓜拌油
条和油条拌萝卜足以让我们大快朵颐。酒的质量比较差,是那种散装的薯干酒,
用容积五十公斤的氨水罐装来整整一罐。负责去买酒的大队保管员偷懒,没将氨
水罐子刷干净,倒出的酒里有一股刺鼻子的气味。
没有关系,农民跟地里的庄稼一样,对肥料亲切,有氨水味儿的酒,我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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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享受成人的礼遇,在十桌宴席上,我被安排在首桌,我
的斜对面,端坐着洪书记。我知道这礼遇来自我的锦囊妙计,那天我闯入大队部
发表了一通见解,牛刀小试脱颖而出,他们再也不敢小瞧我。两碗酒落肚,我感
觉地面在上升,身体里似乎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力量。我冲出酒宴。进入杏园,看
到一个直径足有三米的金黄大月亮。稳稳地坐落在那棵结满了金杏的著名杏树上。
那月亮分明是来找我约会的。这既是嫦娥奔过的那个月,又不是嫦娥奔过的那个
月;这既是美国佬登过的那个月,又不是美国佬登过的那个月。这是那颗星球的
魂魄。月亮,我来了!
我脚踩云团般地奔跑着,顺手从井台旁边抄起那根拔水用的、轻巧而富有弹
性的梧桐杆子。平端在胸前,如同骑在骏马上的武士端着一杆长枪。我可不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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