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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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她一个人又哭又笑,又伤感又自我迎风慰的自说自应。我想,你小曼就肯定饭馆里的夫妇遭遇到不测是因为他们的多话引起来的么?

        我只是想,并没有说出来。我想,我若是说出来,小曼肯定又会嘻皮笑脸的骂一句:“去你妈的,你懂个屁啊,你!”仿佛她是破案的警察。据她称,她后来还真把她对小饭馆夫妇为什么被谋杀的推想去跟警察说的。

        平时胆小得要命,在车上、街上见到小偷偷别人的东西,甚至小偷把手伸进她自个儿的皮包里偷东西都怕得要死,任人宰割。这会儿却突然变得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起来。

        “去你妈的”是梦露的口头禅。我已习已为常。然而我却一点都没有意识到我伤害了她,直到第二天遇到她,她就再也不向从前那样的在我面前嘻嘻嘻哈哈了,我们在一起时,越往后越使人感到不如从前那样自在了。在和多数人在一起时,倒是挺自然的;单独在一起时,我们之间像隔着什么似的。那一次后,我们之间虽然还看似非常亲密友好,但我们再也没有做过了。只那一次。

        那时,我生活非常枯燥,我希望身边有个女友。梦露不在我希望结交的女友的范畴之类,等到我真正认识到她的好,及我对她的好有了反应的时候,我已经觉得来不及了。虽然,她还是她一个人,我还是我一个人。

        即使我真的接纳她爱她,她也不见得能够坦然接受。因为那一次“硬币事件”之后,她更显得在我面前自卑了。她的内心里有一道永远也抹不去的阴影。自卑就如同一个肉瘤或一条毛细血管一样,也会成为人体的一个不可根除的部分。爱情倘若成为一种累赘的话,无论是哪个,都会是不幸的。爱情是平等的。我和她只能选择放弃。

        在老麦歌厅里唱了一个暑假的歌后,暑假一过,我就再也没有到老麦歌厅里去了。刚开始想去老麦那儿走走,为的是去看看梦露这个朋友,但每次决定去的时候打电话到老麦歌厅找梦露,电话里传来话说“她刚出去就是她正在忙……”。我当然知道她是故意在躲我。

        一年多来,我们几乎没什么联系了。后来想想,我渐渐地就明白过来了。我对她的那份所谓的感情,其实里面是掺杂了许多的同情的。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我能够给她的也只有同情了。

        一想到这点,我就觉得我有些无耻。

        梦露放弃我,是对的。因为直到我遇上柳迎风之后,我才更加肯定。

        但我注意到,梦露同阿帆在一起时,仍然感到自卑。

        我想,梦露当初既然肯放弃我,同样也会自动放弃阿帆的。

        柳迎风听我讲关于我和陈小曼之间的事时,听得相当认真,几乎是侧耳聆听。讲到后来,我问她:“怎么样,陈小曼不错吧?”

        柳迎风只是撇撇嘴:“谈不上怎么样。”

        我以为柳迎风是瞧不起陈小曼干的那种职业。我敢担保,做妓这一项,再过一百年也还是一种叫人瞧不起的事儿。事实上不是这么一回事儿,柳迎风瞧不起的是一个人在爱情上变得不自信。柳迎风说:“输掉爱情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人,也才是真正的被打败的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我很赞赏柳迎风说的这句蕴含着哲理的话。“女人的心是不能得罪的。一旦得罪了女人的心,恐怕了辈子都无法弥补。”我想这样补充说一句,可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来。

        她顺便赞赏了一下我在爱情上的自信的态度。我有些得意洋洋。的确,当初爱上柳迎风实在是需要勇气和信心的事儿。

        我了解小曼就像小曼了解我一样,不多。都不过只是读懂了彼此表面的、或由内心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那一小部分,非常有限。或许小曼了解我比我了解她要更多一些,可是,多出的那一部分了解倒使她越发的陷于对我的不解之中。最后连了解我的那部分也变得模糊和渺茫起来。这就导致她没有将对我的爱进行下去的缘故。

        我不再叫她梦露了,我现在叫她的实名了。现在再叫她梦露的话,有点让我感到不安和尴尬,觉得这名字仿佛是带着病菌似的。好像“嗨,曼露”跟“嗨,妓女!”没什么区别。我要忘却梦露,我要郑重的记住陈小曼。我督导自已,在心里完全地将梦露这个浊劣的名字给抹去。

        终归还是要面对雪晴的。正好雪晴也约了我。

        下午四点半钟左右,我见到了雪晴。我和她步行到附近广场。一路上,雪晴只字不提她要跟我说的事儿。于是我便开口,鼓着勇气一口气将阿帆有了新女朋友的事儿告诉她了。

        “我早知道!”雪晴说,“阿帆和我提出分手时,他并没有隐瞒我他新交了女朋友的事儿。”

        “可是,既然……”我问。

        “我知道你想说‘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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