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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