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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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雾隐山下,一对俊俏男子正相偎在一起,漫声吟唱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曲子,唱完了,个子较矮的一个起身来到湖边一块大石上,只看了一眼就惊呼道:「郝哥,怎么你方才写的那幅字不见了?就是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的上联。啊,讨厌,一定是刚才那阵该死的风刮走的,这下一句可千万别丢了。」他珍重捧起下联,那上边赫然七个俊逸有力的大字:「直教人生死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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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五日里,十二只妖精为了那对「情」字的体悟,翻遍了人间的典籍,然而五日后重聚,众妖却都仍是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无奈之下,为了寻求各自对「情」的体悟,十二妖终于还是决定前往人间,各自修行。临别时,十二个兄弟在白云里依依惜别,相约于五年之后在雾隐山下重聚。并且约定:在人间除非到了性命攸关的紧要关头,否则不许使用法术,自然也不许用法术联络其他妖精。这个约定,全是为了躲避上届妖仙的耳目;因为妖界规矩,为免祸乱人间,所有妖精皆是不许在人间界出没的,若有妖精犯事,一旦现行,必将被毁去千年道行,更有可能被打得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一阵风吹来,十二只妖精互相拱手作别,伴随着十二道金光闪过,雾隐山十二妖的传奇爱情故事开始了——

        第一章

        羊妖百味算是十二妖中的乖宝宝了,他性情温顺言语柔和,为人行事体贴入微,因此大家都很喜欢他,就是胆子不大,一遇见隔壁山上那只狼妖,就丢脸的望风而逃,为此,其他十名妖精没少给他和白薯上教育课。

        为什么是和白薯一起上呢,因为白薯的胆子比百味还小,每次遇见隔壁山上那只狸猫精,他吓得连逃跑的本能都忘了,还是人家狸猫公子性格好,经常面带腼腆之色地叼着白薯把他给送回来。

        只不过百味的胆子小是小,但时间长了,妖精们都知道这小羊儿其实是外柔内刚型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情况下,啥都好说好商量,一旦惹怒了他,那下场绝对好不到哪里去。在对战那些方外妖精的时候,他就曾因为好朋友猪妖被打成重伤而大发神威,生生把那些方外妖精给打得形神俱灭。

        百味其实不是很喜欢接受新事物的人,只不过这次下山寻找答案,大家都十分积极踊跃,他也不好意思提出反对意见,和十一个伙伴在云端分别后,他陷入了苦恼之中。

        暗道这人世间虽然有自己的许多子孙,但是羊圈里恐怕不会产生什么「问世间情为何物」的答案吧,要得到这个答案,看来只能到人类中寻找,只是……

        百味叹了口气,他很害怕人类,当初,在他还没进入修炼途径的时候,因为嘴巴馋,曾经一路吃草吃到了一户人家的后院,结果差点儿被人家给宰杀了,若不是师傅在云端里看到将他救出,只怕现在几个轮回都经过了呢。

        但事到如今,害怕也是没有用的。

        百味在漫无目的的驾了一圈云彩之后,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在祥云的强烈要求下降落云头,开始了他的人间之行。

        走出降落的林子,再走一段山道,就看见一条极为壮阔的大江,百味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白色纱衣,觉得真不如自己一身白毛的时候好看,但这时候没办法了,一是到了人间,就不许显露原形;二是如果显露原形,这渡江的船恐怕不会载一只巨大的羊过河。因此百味望着江边半晌,最后只有随着人流上了船。

        他没有银钱的观念,但因为长的一副绝美面孔,说话又软糯动听,船家惟恐是哪个得罪不起的人养的小倌銮童,耍脾气独自出来的,因此也没认真要钱,轻易的就让百味进了金陵城。

        金陵自古繁华,乃六朝古都,富商巨贾,显赫贵族,自然都不在少数,但若是问起这金陵城中第一家,就连外乡人都知道是地处城北的江氏家族,其家族的掌权人江瀚年纪虽轻,却不仅是这金陵城中第一人,就算放眼天下,也是排名在前十位的大富商大人物。

        正因为如此,所有人在看到那几乎每条街都有的一张告示:「聘德高望重,学问深厚之老儒为西席,有意者请至江府面谈」时,没有人白痴地问出「是哪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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