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了们算了算,那个老板,第一年至少收了有三十万斤松毛虫走。
第二年,那个老板又收了有五十万斤松毛虫走。
第三年,前前后后来了十几个老板,一齐在这里收购松毛虫,并且将价格抬到了4、5元一斤。当地村民感到是真正地日怪了,惊奇之余,百般探秘。终于有厉害的村民探到了老板们收这些松毛虫去干什么。原来,沿海的山东省,全省的人都有痴吃松毛虫的习惯,说是高蛋白,吃着香得很(村民们听了一个个只想呕吐)。但那里的松毛虫少,因此,从这里的松毛虫运到那里去卖,最低价也是8元钱一斤,高的时候每斤超过十几元呢。
当地的村民们听到这消息后,大多气得吐血。
因为开始那个老板,在他们这收购了他们认为绝对不可能赚到钱的松毛虫害虫,总量有80万斤。那么,那个老板赚了他们多少血汗黑心钱?
2看问题的眼光
这个故事是真实的。
在这个比较新奇的故事中,当地的村民,把收购松毛虫的老板是看死了的,认为老板绝对做的是失败的事,把自己推进灭亡。
一堆穷人中,许多人看一个人,也善于把他往死的方面、失败的方面看。人家要做个什么去,他道:球!他能行么?死定了!几年后出现的人家,身家已经几十万元几百万元,成为成功人士了,他又当了变色龙:我说他百分之百会成功的呢!
穷人最习惯把自己往死的、失败的方面看,总认为自己干什么也不行。可是,他不知道,当他真去干了,他在干的过程中自己可能会发挥出连自己都感到吃惊的陌生潜能。他过去认为自己千真万确是堆什么都不是的干牛粪,会变成一个让自己都十分自恋的财神爷手中的金如意。真的把自己看死了,你这堆干牛粪也会变化,不过不是变成金如意,而是养大一些屎壳螂虫爬走啦。
2、不习惯舍弃。
不习惯舍弃眼前的坛坛罐罐,绝不会获得未来的别墅名车,这个道理绝对是正确的。
1我的故事
我曾经有过想舍弃自己的坛坛罐罐的痛苦经历。
那年我三十一岁,那时我对自己的婚姻失望,感觉和自己的妻子在一起不幸福;对工作失望,一张报纸,一杯清茶,收入只够喝粥的日子如何得了?我想放弃这一切,到外边去打工。为此,在与妻子又一次吵架之后,我专门到几十里外的一个小镇的旅馆里写了个单间,住了七天,专门来思考这件事,到底舍与不舍?
我许多理由让我觉得我应该舍。我觉得我智慧聪明,是个领袖型人才,必能成老板;能言善辩,在哪里都会有人欣赏支持而让我成功;我爱好文学,也许应该像司马迁那样行万里路,历万般事,而后才会有大成?更主要的是有两点:
我爱财。
我爱财,在我小时候的骨子里,都深埋着这一点。在我十岁左右的时候,我总爱将院子里前后的荒山上的泥土,一堵墙一堵墙那样多地挖倒下来。大人问我,你在做什么?我回答道:挖柴好煮饭。其实我根本不是找柴,我舍得花这么大的力气做这倒塌荒山泥土的事,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看看当中有没有地主老财埋的金罐罐。
我好色。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第一版主;http://12w.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