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不怕,有我在……”李哲与我十指交缠。温柔的吻,细细密密地落在我脸上,像绵绵春雨,带着沁人心脾的甜蜜。
事实证明,当李哲固执得不可理喻,与他摆事实讲道理都行不通时,我唯一的获胜办法是耍赖兼撒娇——从无赖李哲那里学来的绝招,百试百灵。
第二部分第三十一章永远有多远(1)
微笑着,坚定不移,一切都会这样好。
日子像潺潺流水,从我们身边一刻不停地匆匆而逝。
不知不觉,宝宝出世已满百日。
一大清早,就有不少至亲好友过来道贺。在楼下大客厅,我随着婆婆见了一个个或陌生或面熟的脸孔,听着恭喜的话。一会儿工夫,我就不耐烦了。还好,老妈正好过来,我和客人们寒暄几句,就借故溜了出来。
“有了孩子就该收收心,还惦记着什么杂志。亲家这边日子过得这样,哪要你去忙乎这个,挣这个钱……”照例,老妈每次看到我,都要絮絮叨叨一大堆。依老妈的意思,女人一生的事业就是家庭,我该把杂志的事彻底丢开,一心照顾李哲和宝宝就好。
照例,我微微笑着,懒得辩驳。
“昨天碰到周瑾,顺便就带过来了。”讲归讲,老妈还是把我的另一个宝宝——新鲜出炉的最新一期《八九点》塞给了我。
厚实的标准16开大开本。我接过来,把每一页从头到尾仔细翻看了一遍,还好,没出什么纰漏。摩挲着精美的全彩铜版纸,那样沉甸甸的手感,让人油然而生一种充实的收获感和满足感。作为一份面向大学生的杂志,发行五个月,在华东、华等重点区域的实际发行量已有五万册,这样的成绩我颇满意。
“还有这个,维东寄到你那边房子的。”老妈在花园里的缅甸柚木围椅上坐下,把一个大大的邮政包裹递过来。
“什么好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李哲也出来了,笑眯眯地走过来。
“是给孩子的礼物吧。”老妈看看李哲,有些急于解释的意思,又忙着起身要走,“时间也不早,我该回去了。你嫂子做菜收拾屋子还行,带孩子可不怎么样,我得赶紧回去瞧瞧。”
“嗯,妈你走好。”哥哥的宝贝疙瘩才六个月大,我也不便强留老妈。想想老妈也有趣,好不容易忙到儿女成家立业,这会儿又忙上孙子外孙的事。说让她歇着,她偏又不肯,一副我忙碌我快乐的样子,真不知道我以后是不是也会这样。
送老妈出了大门,回来就看李哲从月嫂那边把婴儿车推了出来,小家伙正乖乖躺在里面酣睡呢。
“他这个干爸爸做得还有模有样。”李哲瞧瞧包裹,又看看我,只是笑。
“你这个二十四孝老爸不是更好?”我笑嘻嘻地调侃他。不知是否因为李哲小时候公婆都不能经常陪在他身边的缘故,如今李哲每天都会花很多时间逗宝宝玩,有时还抢了奶瓶喂宝宝喝水,把我晾在一边。每每惹得我心底酸溜溜的。
在方桌旁挨着李哲坐下,我随手拆开维东的礼物,里面居然是1擎天柱版。
我忍不住笑,“这个人,去马尔代夫度蜜月还买礼物来。买就买吧,居然买这个,他是不是以为我们家宝宝都七八岁了。”
“不错啊,我小时候也喜欢玩这个。要是我在外面看到,也会买回来的。”李哲兴致勃勃地摆弄着擎天柱的金属车厢。
“看不出,你们俩还有这共同爱好。”我故意挑挑眉,做出一副对幼稚男孩不屑一顾的神气。
李哲凑过来,在我耳边暧昧地吹气,“哪止这点共同爱好,要是按钱钟书的说法,我和他算是‘同情者’呢。”
共同跟一个先生念书的叫“同师兄弟”,共同在一个学校的叫“同学”,共同拥有一个情人的叫“同情者”——《围城》里的诙谐幽默,偏被李哲记得这么清楚。
我斜睨着李哲,索性跨坐在他腿上,做咬牙恨恨状,“讨厌,不许再记着以前!”
李哲不吭声,渲染着初春明亮色彩的眼睛,戏谑地望过来,看得我心跳加速。天,相处这么久,我居然对他的邀请还是没有免疫力。于是,在他挑起我的下巴,印上一个深吻时,我只能顺应心的方向,婉转缠绵地应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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