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办案,□□们肯定倾向于办大案要案,办有影响力的案件,这也是种资本,毕竟若干年后写个人简历,人家都还在写“某年某月帮孤寡老人寻找丢失的猫咪一只”时,你能写“某年某月破获、抓捕特大抢劫团伙”,那就是资历和本事。
“能说说他们用的是什么武器吗?”□□问道。
“板凳腿!”袁朗对这个印象深刻。
听到这个回答,□□有些失望:“还有别的吗?”
“石灰包!”袁朗脱口而出。
□□眼前一亮,板凳腿哪里都有,但石灰包……这个非得事先准备好不可,这种武器的存在就证明了对方是事先有充足的准备,换言之就是“有组织、有预谋”。
“还有别的吗?”□□再次询问。
“这……还真记不得了!”袁朗确实是不清楚,毕竟当时光顾着跑了,后脑勺又没长眼睛。
这时正在收拾摊子的王老板忽然插了一句:“还有我的勺子!”
他话音刚落,老板娘就是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就你能,让你多嘴!”
给袁朗录口供的□□看了看王老板摊子上的家当,笑了笑说道:“老板娘也别生气,警民合作嘛!”
老板娘对王老板凶,对□□可不敢凶,于是一脸赔笑,不敢说什么了。
□□问道:“除了勺子还有什么?”
王老板摸了摸后脑勺:“还有什么呢?”
□□问道:“你这摊子上那么多东西……有没有别的什么?比如……”
袁朗看向水饺摊,眼神一亮:“我想起来了,还有菜刀!”
□□兴奋的说道:“对,就是这个,好,我记下来了!作案工具,板凳腿若干,大汤勺一个,菜刀一把!嘿嘿,菜刀!”
趁那□□傻乐时,袁朗就问身边的杨雨婷:“他怎么对菜刀那么乐呵?”
“嘿嘿,不懂了吧?”杨雨婷现在心情也很好,而且很兴奋,睡意全无,她卖弄道,“你知道一般抢劫犯要判多久的监禁吗?”
第五十一章我们真的是小偷(1)(1)
第五十一章我们真的是小偷(1)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