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们手中都拿着砍刀,袁朗心中恼怒,拿砍刀和拿棍棒是完全两样的,后者只会让人疼痛、骨折,但前者有很大可能会造成人死亡的。
王小龙这是要置他于死地啊!
想到这,袁朗就心中恼怒,心想既然你要置我于死地,我也不让你好过。
他不屑的说:“惹都惹了,还要怎样?”
王小龙说:“惹了,就要付出代价,有的人并不是你能惹的!”说完他一挥手,“给我上!”
在他刚说完的一瞬间,袁朗一脚就踹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打手,那打手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袁朗还敢先动手,防备不急,被袁朗一脚踹在膝盖骨上,顿时就跪倒在地上,嚎啕大叫起来。
众人看着他那明显变形的腿骨,都不由自主的倒抽了口冷气,这得是多么强的打击力才能造成这种损伤啊。
一时之间都不敢上前了。
袁朗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他笑道:“王小龙,你不敢自己上,只敢让他们上?”
王小龙怒道:“少废话,大家给我上!”
袁朗笑道:“钱是王小龙的,命可都是自己的哦!”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在王小龙的催促声中,终于大喊一声,一起向袁朗冲了过去。
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在一对多的情况下,一个人身旁起码能够围起来六七个人,就算你再能打,护得住脸也护不住后脑勺的。
至于小说中经常说的,逮住一个人狂打,不管别人。
在小孩子打架都不敢下死手时或许是有用的,毕竟这时候技击和力量都是次要的,拼的就是谁比谁狠。
但真是社会上的打架,你扑倒一个人去打,就完全把自己的后脑勺暴露给了别人,打脸最多让人破相,后脑勺可是真正的致命点。
所以袁朗没有选择在原地不动,也没有傻乎乎的追着王小龙去打,而是选择了闪躲。
旁边的汽车给了他很好的闪躲位置,只见他一提气,一个鱼跃就跳上了汽车,然后向外跳去,只这么两下就跳出了包围网。
众人以为他怕了,顿时士气大振,纷纷喊着向袁朗冲去。
袁朗向后移动,拉开了距离。
然后向离自己最近的人就是一脚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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