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对九爷的话半信半疑,看过监控画面后,他反而有些信了。
别墅本来就是麦麦住的地方,如果姜无海那里呆不下去,应该是极有可能回到那里。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说不定麦麦和杂户们也是这样想的。
这一次,任甄没有轻举妄动,却是特地比其他人早到了两个小时。
有过一次失误,他这次的行动变得尤为谨慎。他的计划是先潜入地下室,等到其他人赶到再闯出去,这样团队的力量便会更大一些,消灭孤山也就更多了几分把握。
地下室在别墅的后院。
猫着身子靠近,四处查看了一番后,他灵巧的纵身一跃,身型快速的闪进了地下。
地下室不大,约十个平米左右,除了存酒的两个大缸,剩下的空地较为侠促仅能供几个人来回在其中走动。一般情况下,麦麦是不会来这里的。
麦麦不喜欢闻到酒味。她曾经很嫌弃的说,酒味是臭男人身上的味道。
可是,今天却闻不到酒香。
习惯姓的想打开灯,不过任甄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从乾坤袋里拿出一个可照明的拇指大小的月光石。如果麦麦真的住在这里,那杂户们也有可能同住,凡事还是小心为妙。
月光石只有拇指大小,但是胜在轻盈、质地纯正,所以他当时在姜无海的藏宝室里,顺手牵羊,就是留着以备不时之需。现在果然派到了用场!
月光时一掏出,犹如手中多了一盏三瓦的灯泡,把前方的视线毫无保留的照亮。
还是那个大缸,黑黢黢、牢牢的占据了大部份的空间。四面墙长着青苔,缸的旁边有一个破箱子,里面装了一些麦麦认为没用的东西。
他打开酒盖,探头一看,又是一怔,大半缸的酒仅剩下浅浅的一瓢?
他以为自己眼花,难以置信的动手晃了晃,百来斤重的大缸便轻轻松松晃动了起来,里面残留的那一点点酒荡漾了几下,浅得连影都照不出来了。
任甄懵了!
这两缸酒起码有三四百斤重呢,足够几十号人不眠不休的喝上好些天了,难不成这栋别墅里除了麦麦以外,还住下了一大堆的杂户?这里估计也住不下啊……
这该死的杂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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