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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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小红觉得自己就是来自天上的凡尔娜。教堂的钟敲了最后三下,神甫抱着她来到一间灯火辉煌的大厅,一群美丽女郎披着透明的薄纱舞蹈。神甫取出一袋金币,向美女们洒去,空中满是耀眼的金色花瓣儿。

        神甫把其中一枚金币郑重地交给她,然后俯下身吻她,长长的花白胡须把她的脸都遮住了。在一张铺满鲜花的坐榻上,她的衣服被一件件剥光,神甫还在说:“主把你赐给我,赐给我……”

        朱小红在神甫的怀抱里,迷迷糊糊想起,就是在这被花簇盖着的坐榻上,斯蒂芬妮律师也同样为了主的愿望献身,她不是向安东尼神甫献身,而是把洁白似玉的身体献给了至高无上的主。朱小红觉得她也是在向主献身,虽然她不是教徒,连一页《圣经》都没读过。

        朱小红从晕晕乎乎的幻觉中惊醒过来,发现已经真的被人占有,她不可遏止地呻吟了一声。那男人用一只枯瘦的胳臂把她抱紧,然后把一根手指伸到了她的嘴里,顿时,朱小红的脸上变了颜色,煞白煞白的很吓人,随即昏厥了过去。

        教堂外头下了雨,雨从破碎的彩色玻璃窗上飘了进来。

        音乐声中,又一群裸体的男人举着盛满水果的银质托盘缓缓走了进来。长桌上放着葡萄、柠檬和香槟酒。那些男人身上长着褐色的长毛,围坐在她的身边,开始喂她葡萄,开始摸她。教堂高处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赐给他们,这些可怜的男人,阿门!”

        在这些可怜的男人拥抱中,她吃完了这人生最后晚餐……

        朱小红半被动、半主动地成为张庚的人,在一阵昏迷之后,她渐渐恢复了理智,在事实面前,她发觉自己是那么不情愿。她全身酸痛,像是经历了一场肉搏,她被一个粗野的男人好揍了一顿,到处都是伤疤,伤疤上沾了不少这男人的唾沫,从外到里都像被刺扎过一般。

        她的心里隐隐作痛,胃里一阵阵作呕,她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轻易地给了那个男人。朱小红很后悔,如果一开始就明确拒绝他,如果能在拼搏中咬他一口,如果最初不来他家就好了……

        实际上,朱小红并没有挣扎,她搞不清自己是个被害者还是个合作者,也搞不清这刚刚发生过的事实是什么性质,是奸污还是通奸?心里的痛苦比身上的疼痛更加难受,她感到要离那个男人远一些,便蜷缩到墙角里。

        天很黑了,这屋子没有窗帘儿,两个人谁也不敢动那盏台灯,那是家里惟一的电光源。外面的路灯光、霓虹灯光闪闪地打进来,红的、白的、蓝的什么都有,照在斑驳的墙上,扫在那男人的身上。

        冷不丁,朱小红看见了那男人一头蓬乱的头发,他的脸庞窄长,肤色黄黑,眼晴像一个令人憎恶的三角形,这个男人长得太难看。朱小红闻见了屋里的劣质烟草气味。渐渐地,她发觉他的头发里,他的身上也有一股霉臭味。

        那男人不说话,盘腿坐着抽烟,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其实他心里十分慌张。他从见了朱小红第一眼,胸中就有着控制不住的冲动,他爱慕朱小红就像西门庆爱慕潘金莲一样,西门庆占有潘金莲不择手段,也是因为爱慕。他觉得在爱慕和占有的意义上,流氓非流氓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他歪着脑袋,眯缝着眼晴,还吐出了一连串白色的烟圈儿,烟圈儿一个比一个大,直飘到了房顶上。烟雾散不开,聚在墙上面的角落里,渐渐地开始发黑,变成了粉末儿,沉重地落了下来。这样的粉末儿在地上有薄薄的一层,有的落在被褥上,那男人轻轻用手一掸,那粉末儿就又落到了地上。

        朱小红觉得疲倦了,便伸出一只脚,恰好放在那些粉末儿里。她想走,可是她又想,走了算什么?卖身吗?那就跟着这个肮脏的男人,可是她的心里却充满了厌恶,到底应该怎么办,她也不知道。

        黑暗中,那男人抽完了烟,眼睛随随便便望着窗外,把烟蒂扔在窗台上,然后心安理得地对她说。“你到公安局告我去吧?”朱小红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听了他的话以后不吱声。

        “你走吧,赶紧走!”那男人的心里踏实了,知道朱小红不会去告他,可是他的脸上仍然毫无表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赶走朱小红,其实他很需要这个特别柔顺在干那事儿的时候还会喊叫的小女人。他说让她走,实际上是不让她走,因为他知道她走不了,她要走早就走了。

        电影里没有教给她

        可怜的朱小红其实什么也不懂,她从未领教过男人的凶猛,在男人的践踏中,她只会痛苦呻吟。在被践踏之后,她想的不是应该走或者是不走,而是她应当属于谁。这个问题电影里没有教给她,在一阵痛楚过后,她很自然地就想到了。

        她的双腿似乎已经被绳索捆牢动弹不了,一道异光把她死死地罩住,她觉得只有一条生路,那就是留下来。自己的身子破天荒地被那个男人占有了,她就应该属于他,她很难想象,今后她还会属于另外一个男人。现在的年轻男人,头发都是这么长,身上都是这么臭。

        朱小红听说让她走,就哭了。那男人这么狠心,和人家搞完了就让人走,一点惜香怜玉都不会。她只有过这么一次,那男人迅雷不及掩耳地把她占有了,她也没有怎么抵抗,其中有没有男欢女爱的意味?她弄不清她爱不爱他,也弄不清他爱不爱她,只知道那男人把她搞成了女人,她想起一个词儿,她已经不再是处女。

        这个蓬头垢面、爱抽烟的男人,有一股逼人的气势,虽然有些粗鲁,可是朱小红却模模糊糊地感到有点喜欢这种气势。在她印象里,男人似乎就应该有这种气势,电影里的男人都是这样,所以她只好束手被擒乖乖让那男人摆布。

        于是,她想起另外的一个名词“同居”。电影里许多青年男女,都是没举行过婚礼就住在一起的,婚礼也许是个形式,这个形式到底有多大必要,她不清楚,反正现在只好这样了,只好同居,那样可能会有个比较稳定的结局,可能会拴住这个蓬头垢面、浑身有着一股子烟气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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