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舒畅。
读者再也不用担心他的吻戏了呢。
陈跃这才想起来帮他打了个漂亮翻身仗的大功臣,心情愉悦的一拍转椅,回头一看——
大功臣已经趴在他脚边睡得七晕八素。
陈跃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好像有什么重要的话,应该在刚刚那个吻结束的时候对她说的。
由于自己一旦写作起来就没有时间概念,他貌似错过了干什么重要事情的最佳时机。
一百多天的和谐相处,小火慢炖出,一个情不自禁的吻。
他不得不承认的是,他对她很有感觉。
他不得不坦白的是,他对她很有意思。
但是看她的反应,似乎也没觉得这个吻意义非凡嘛。
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根本没当回事儿嘛,居然睡得还挺踏实!
陈跃脑洞大开,脑补了一下如果他在激吻之后告白的下场。
下场一:
林初童:靠,跃哥你没搞错吧?只是单纯为写文找个灵感而已,你是不是想太多了。喜欢?呵呵,搞!
下场二:
林初童:跃哥,其实人家一直当你是大哥,是偶像,是大神,是老板,是朋友,是哥们儿,是基友,是的次方(反正不是喜欢的人)……而已啦,你这样人家会很为难惹,不要酱!
下场三:
林初童:跃哥,我喜欢你很久了,爱你喔,喂我吃香蕉么么哒!
陈跃觉得哪一种都不像是林初童会讲的话,以他对林初童的了解,这呆瓜可能根本都没往这方面想过。
她还懵懵懂懂的呢,谈过正儿八经的恋爱似乎也只有和咆哮帝而已。
他要是突然说喜欢,就算不把她吓死,也会把她笑死,或者把她吓跑。
不行,这事儿他得讲点儿策略。
林初童,咱俩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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