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知道梁可熠的身份后,梁家和沈家俨然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一亡俱亡,原本就应该相互扶持的两家理应更加紧密,却不想出了这么一个任意妄为的千金小姐。
沈家真的对此无动于衷么,不可能。
这么些年积淀下来,沈家已经养成了名门的脾性,就好像古代的大户人家一样,不仅讲求门当户对,更讲究的是女方的名声,不求多贤惠淑德,但最基本的清白是要的。而此刻绯闻满天飞的梁晨敏自然是与这项要求相去甚远的。
但现在是关键时期,沈家不可能因此和梁家决裂。即便梁晨敏此举狠狠的打着沈家的脸,他们也只能咬碎牙齿和血吞。
转眼间,吴慧茹开庭的日子到了。
这次是检察院提起的公诉,罪名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不论是哪项罪名成立对吴慧茹来说都将是致命的打击。
这段时间该想的办法沈家全都想了,该找的人也全都找了,可终究没有任何进展,看在沈家老爷子的份上那些人倒是没有避而不见,但一谈到帮忙就全都退避。梁家也帮忙奔走,可一样的一无所获。
公诉提出,吴慧茹任职期间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得好处,共收受人民币两百余万元。并且在职期间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为安欣集团谋取利益,造成国家利益及他人利益的重大损失。
公诉书的内容一经宣读,到场的沈父和沈浙安心中咯噔了一声,对于吴慧茹的滥用职权罪他们是知晓的,毕竟逮捕的时候就是以这项罪名,可受贿罪确实闻所未闻。而公诉书上写的如此清楚就只能说明他们已经取证做好。这于他们来说是个相当坏的消息。
沈家父子丝毫不怀疑证据的真伪,作为家人他们自然了解自己的妻子和母亲,这么些年的官场生涯又怎会干净。相比较而言,两百万并不算多。
面对公诉方列出的一项项证据,不管是被告席上的吴慧茹还是下面坐着的沈家父子,都只能用心念俱灰来形容。
毫无破绽,只有一个词来形容此刻的法庭。
公诉方的种种证据容不得半点反驳余地,真正的铁证如山。
庭审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宣判很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慧茹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吴慧茹当场晕倒。
作者有话要说:真心感谢小醋和平凡的地雷,也同样感谢一直看这篇文支持这篇文的大家,其实时隔一年半之后重新写文我很忐忑,但看到依旧有人支持我真心感谢!我会努力写好的!
谢谢!
、第三十一章
“妈——妈——”
沈浙安妄图接近吴慧如,却被法院的工作人员紧紧拉住,吴慧如很快被送到专门的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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