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发展至今,早已不是凭着一对铁拳便能解决问题的年代了。
高科技带来的便利,足以使杀人便成一件极其效率的事情。比如,枪炮、坦克、飞机、导弹,甚至核弹。
不过,现在不是检讨的时侯!
来都来了,并且付出了这大的代价。
眼下最要紧的是,杀出一条生路!
并且,最终目标是,干掉何黑虎。
视线落在血肉模糊,甚至有一截沾满鲜红血肉的森森碎骨刺出皮肉的左手小臂,周良紧紧地拧起了眉头,嘴角抽了一抽,“哧”的一声吸了一口冷气。
真他的疼啊!
好在,他现在的身体似乎具有极强的自愈功能。至少,伤成这样也没有发生伤口大量出血的恐怖现象,使他在最初的疼痛反应过后,除了左手被废,还能保持一定的战力。
假山北面十余米就是游泳池,可以潜进水中游到对岸。上了岸,大根十五米左右就是别墅大门。刚才逃命时,周良注意过,那枪手就大剌剌地站在门口,端着一把半自动步枪朝他射击。
隐在假山后面,周良小心翼翼地潜到假山的西侧。他那超强的听觉,以及从小因为田间捉蟋蟀培养出的听声辨位能力告诉他,那个枪手依然站在别墅的大门口监视着这边的动静,并无上前查探的意思。
拼了!
身形如电,闪出掩体,势如游龙,钻入泳池。
十余米的距离,周良只用了一秒!
“哗啦”一声,一阵白浪翻腾。周良整个人已经隐入水中,激起几圈波纹,从落水点开始向四周漾去。
“啾!”
这时,枪手才反应过来,子弹紧随周良之后钻入水中。
枪手面色一紧!
众所周知的,人的视线斜向看往水中,是很难看清水下物体的。周良入水处是深水区,水深两米有余,从他这个角度根本无法发现周良在水底下是如何运动的。
周良的身手,他是看在眼里,那鬼魅般地灵巧,那闪电般地迅疾,无不说明此人的可怕。
若不能凭手中枪械之利,将其远远击杀,让他冲至近前被逼近战的话,他可没有信心战而胜之。
愣了一愣,考虑了几秒种,枪手终于决定,必须趁入侵者没上岸之前干掉他!
沉着脸色,将半自动步枪端在胸口高度,枪口略微倾斜向下,枪手开始向泳池奔去。
这是一个长50米,宽21米的标准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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