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歧视动物是很好,可是太好了而让自己受伤就很傻了。笪铧无奈的摇了摇头,下定决心要跟在他身边看住他。不然小东西哪天搞不好就会被某个没有人性的畜牲给吃了。
接过一旁下人递过来的水袋说道:「我给你洗洗伤口,很疼,忍一下。」冲好了伤口,再仔细的看了看,好在他收手还算快,冲掉血迹以后发现伤口不算太深,拿出沈擎毅之前送他的伤药,小心的撒在伤口上,又拿过了干净的布条将伤口包好,最后拿了一块布做了三角巾将手臂固定在沈擎毅的胸口。
乌云是一匹非常通人性的马,尤其从小被人养大,他当然看得出来刚才似乎这个刚刚差点被他咬的人居然替他挡住了鞭子,好感顿生……看到主人的脸色不再黑了,身上杀气好像也小了很多,才小心翼翼的走过来,轻轻的用头顶了顶主人。
笪铧没有好气的推开乌云的头,说起来乌云的母亲是他之前的坐骑,而乌云还是他亲手接生的小马驹,乌云的母亲战死在战场之后他就一直骑着乌云,乌云的坏脾气也是他宠出来的,刚才也实在不应该为了小东西而责备它。看到被他推开的乌云转过去蹭沈擎毅,真的还暗自舒了一口气,两个都是他的心肝宝贝可以和睦相处当然最好了。
当拿出一块糖喂了乌云以后,沈擎毅和乌云已经变成感情很好的一对儿了,当笪铧交待完事情回到马棚前面,正看到沈擎毅正在试图爬上乌云的背上,只有一只手可以用的沈擎毅看起来险象环生。
「你以为乌云是你们南方的矮脚马吗?小心掉下来摔断脖子!」笪铧从背后抱住沈擎毅的腰稳住他摇摇欲坠的身体,都只有一条手臂能动了还不安分。
把沈擎毅安放好了,自己翻身上马,小心的避开他受伤的手臂,把他固定在怀里,还没坐稳就见沈擎毅不断的扭动,「不想今天晚上睡在沙漠里就安分点。一会儿跑起来你乱动掉下去摔死的。」
「我不要侧着坐!」只有女人才侧坐,而且还被抱在别人的怀里……
「你穿的是袍子,不侧坐难道想把两条腿都晾在外面?」为了通风透气,袍子里面除了包在小腿上的靴子以外也就只有内裤了,他要是让小东西白嫩嫩的大腿露在外面给人家看除非他死!
看看笪铧身上穿的马裤,再看看自己身上穿的华丽的长袍……「我可不可以……」换件裤子?
「不可以!你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今天看起来真的要睡沙漠了。」笪铧打断沈擎毅的话,拉过披风把沈擎毅包的就剩下两只眼睛在外面,「乌云是西部最快的马,不想吃到一肚子沙子就乖乖的看风景,不要说话。」
猛一踢乌云的肚子,乌云欢乐的奔跑起来,迎面而来的大风果然成功地让沈擎毅下面的话停住了,算了……还是不要给人家添太多麻烦了。沈擎毅对自己说,笪铧已经对他太好了,虽然现在霸道了一点,但是人家毕竟是国王,这么算起来他真的已经很客气了。
乌云的速度真的很快,全力奔跑起来以后仅仅在松软的沙子上留下浅浅的痕迹,现在沈擎毅明白为什么笪铧总是说金国的马是矮脚马,就拿乌云来说,身高本来就比金国的一般马高上一大截,而马腿占了总身高的三分之二,金国的马能有二分之一就不错了,要是我们国家的骑兵都有这种好马多好啊。
可惜貉沐国和那些产好马的国家非常怕金国的骑兵强大起来,本来金国的步兵已经是天下第一了,如果骑兵再强大起来恐怕别人都没有活路了,因此都严格的禁止纯血马的交易,如果发现了都是等同叛国的抄家灭九族的罪名,所以金国最多也只能买到混血马。
就算是如此这种混血马也要比金国本地的马好得多,当然金国本产马也不是没有优点,耐力足、吃得少、爬山游泳什么都难不倒,不过相对来讲更适合家庭养来种地、拉磨、运输,而不是用来打仗。
「要是能有一匹乌云这样的马多好啊。」不知不觉中沈擎毅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今年乌云已经两岁了,明年我就让他生小马,如果是公马就送给你。」当然是阉掉的,一匹母马到三岁便可繁殖,每年能产一胎,不过一般而言除非是种马否则主人一生最多也只会让它繁殖三次,一匹马正常的话生育年限是十五年,假如不控制任由马这么生下去会超出牧场的承受能力,而且还会造成物种的退化。
「真的?」没有习武之人不会对好马动心的,沈擎毅眼睛亮亮的,不过旋即想到明年他还不一定能来到貉沐国呢,「要明年啊……你会给我送到金国来?」
「到时候再说,我说送你就一定让你能骑到。」笪铧小心的掩饰了自己阴险的笑容。
'2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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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不愧是一匹宝马,掌灯时分一行人已经来到了一座城市,这座城市名叫望金,是金璧皇朝与貉沐国真正意义的边境城,城市里面的居民成分大部分都是商行驻扎在此的驿站和一些貉沐国与金璧皇朝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的混血儿。
貉沐国与金璧皇朝虽然签署了停战协定,但是并没有派遣使节去对方的国家建立使馆,也就是说还不算正式建交,因此这座望金城反倒是成为了貉金两国的重要周转城市。
当沈擎毅在望金城最好的客栈匾额上看到了熟悉的白虎标记,他再次赞叹自家小弟做生意有一套。因为乌云的坏脾气,笪铧不得不亲自将它弄到马棚里,回来的时候看到沈擎毅在客栈门口发呆,问道:「怎么了?这间客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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