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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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吧?我们可是「夜声」现在最红的乐团耶?你们会不会太孤陋寡闻了点?”我故意更加欠揍的道。

        他那时递过来的眼神,让我有一种久违的兴奋。

        你可能会说我有病吧!

        自小跟老哥就因为混血儿的外貌而很吃香,凭著家境的富有我们喜欢的只要说出口就能够拥有。这样的生活过久了就真的很没趣,我不想一辈子都这样。

        会玩音乐纯粹是想要反叛一下,告诉家里的人我们靠著自己都能有成功的一天。但,成功来得太快太猛了,我根本就没能享受到艰辛的过程。

        於是我转而向别的方向发展。

        我喜欢去找上富有的女人,因为她们最难搞上手。她们常常都挂著骄傲的面具,而我,就爱那种把它们撕毁的过程。

        说我人尽可「妇」吗?感谢你的赞赏。

        反正关上灯跟谁睡都还不是一样,男人就是那样的。而我只不过是希望能找一个证明自己的方法。

        哈,说太多的废话了,继续说说波斯猫。

        我以前曾经饲养过一只,那种常常被人漠视的感觉会让人生气但也让我想要征服。後来,有一天因为我大意而让它逃走了。

        之後我就不再养宠物,因为我不喜欢被人背叛的感觉。

        但弦仁,是一个拥有像波斯猫似的性格的少年,单是这一点我就想要得到他了。什麽?哼,他跟我是同性别的又有什麽问题?我就是喜欢走与别人不同的路。

        後来,在那一天的宴会我又遇到他了,第一次与他单独相处。我稍露出一副沧桑的样子,他便心软了,果然是只外刚内柔的猫咪。

        第一步算是成功了,但他还不相信我。可是我已等不及了,想要征服一个人的心当然不是什麽先要征服他的胃,那是女生才相信的垃圾。

        最好的方法是在床上。

        尤其是对付这种高傲的人,在床上凌辱他时,他会流露出一种不屈的眼神,边反抗著对方还要边死命的控制已背叛了他的思想的身体。

        我现在就想要他。

        於是我跟他打赌了,内容是我们两个乐团的单曲销售量。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口气超冲的就答应了,而当他知道我想要的是他时,他当时的表情,现在想起还是会不由得微笑。

        高傲的波斯猫,你会是我的。

        我是那麽自信的想著,但一个人却打破了我的冷静。

        ,那个贝斯手,弦仁管叫他作晴风的家伙。原来波斯猫早就有自己认定的主人了,那个我瞧不起懦弱的人,他凭什麽得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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