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参加了球赛,他额上的汗水一直都不曾干过,濡得一头黑发湿淋淋的,哪怕从进屋到现在已经过了半小时。这么大的一个男生,活象只大狗,又乖又驯顺的站在屋子中央任林然打骂。
她突然就有些许气虚,如果她误会他了怎么办?
见林然咬着下唇,不肯吭声,也不肯松口,宗之伟晓得这就是准了。他一声欢呼,扑过来飞快的在林然脸上亲下,冲进卫生间,水声一响,立刻高歌。
宗之伟五音不全,唱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林然生气权当是报复。
他在里头快活的哼完半首曲子,这满心的气啊,都散得无影无踪,这才大声喊;“哎,然然,你帮我把衣服洗了,你好能干哪。然然,去房间拿干净衣服给我啊。然然,然然。”
宗之伟半裸围着条浴巾就冲出来,房间内哪里还有林然半点影子。
不至于吧,他们俩可一直一直都是相敬如宾的。
虽然人人都嘲笑,他这样素着实在是很不带种。但是男人能忍,也是一种境界!
宗之伟咬牙,两三分钟就冲下楼到门口的快餐店扞卫自己的主权。
林然乖巧伶俐的坐在那里,素着脸,砰的一记敲在他头上,淡淡说:“宗之伟,没有下一次。”
这一次他是当真委屈的,宗之伟为自己辩解说:“你离这么远,我要是真想做坏事,定会瞒得滴水不漏,哪会笨到带回这里来。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咱们俩的地儿。是专属你用的。”
呸,林然低头挟菜,说得好象他们俩有什么似的。她就不该心软,半年前在信里糊里糊涂就答应这小子,做女朋友,怎么做啊?除了之前回来过一次,偷偷呆了一天半,陪着这傻小子看了这套房子。余下的,她什么也不曾为他做过,只顾着吵架。做男女朋友之前吵,做了男女朋友之后还是吵。她每天学习这么忙,睡觉关灯之后还得打着手电伏在被窝里给他讲道理说人生。
累,真累。
还不如退回到普通朋友档。
林然于是轻率的说:“宗之伟,我们分手吧。”
自从成为男女朋友,“分手”这两个字宗之伟在信纸上看见一不下上百遍。但亲耳听见这还是第一次。
宗之伟的心脏轻微的一疼,再疼,很快如游丝般细细密密的抽搐起来。
分手,凭什么啊?
且不说这么美的妞,这么多年的渴望,自从那半个月,有人俏臀大波几近半裸的来到他的床头,他却岿然不动,宗之伟就知道,他是真心爱林然。
不是可怜,不是惋惜,不是同命相怜这几种情绪中的任何一种,或是混合。他是真的喜欢,不,是爱这个名叫林然的女孩子。
喜欢他的美丽,果敢,机智,善良,天真。
在她没有答应做他女朋友之前,瞅瞅林然都在回信里给他写些什么啊。历史文学地理人生,通篇大道理,象他这样运动神经绝对发达,把功课优异当做是一项晋身之阶,喜欢与哥们儿宴饮作乐,对如何把关系混得铁磁有着天然敏感优势的人来说,林然的信就是最好的催眠药。
宗之伟总喜欢在入睡后拆开,一边看一边感叹,她的字是多么的娟秀,她的信纸是多么的白多么的香,信件的篇幅真长啊,几乎和她的身高一样————宗之伟气喘,脑子一热,立刻到达某个点,然后满足的,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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