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对我来说,他之所以存在的目的,就是要让我晋升为中队长。
二十五岁时,被我砍掉了巫妖脑袋已经多到数不清,我,根本就不在意他们
说的诅咒不诅咒,如果世上真有‘诅咒’的话,那这些恶魔们,恐怕早就被人类
给咒骂、说穿数万次了。
到了三十二岁时,我已经是屠魔最出名的将军、统帅,涅妖剑的威名,在我
手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手中掌控的二十万大军兵马,我,已经无人可挡。
不过,在我砍下死灵王之前,他似乎已经预知我要到来,就像明白了自己的
命运,他疯狂、胡言乱语的叫骂着,说我跟他一模一样,都是生来就注定要屠杀
生灵的魔王,‘血咒’力量已经在我的身上凝结,解也解不开…我…最终还是属
于魔鬼的…嘿嘿…或许吧,所以,我更毫无愧疚的将他的身体,直接劈成两截,
剁断他的只手,用涅妖剑的光芒,洗灭净他邪恶的身躯,而他的魔首,将永远一
辈子被禁固在光明城的圣钟里面。
到此,我已成了陆地上最出名的统领,历史,应该要为我的英勇事迹写下这
一切,但,那却只是所有不幸的。
由于我的血缘并不属于这块地,尽管,我已经为他们除掉了五十年多来的心
(bp;腹大患,跟着连帕什格尔特城也被收归了,放眼当今由圣教的领导之下,这座大
城,是需要一位新的领主,而新的国家,也正期待着再度接受新领袖的指引呢,
而这个人,除了我还有谁够资格?
我真的太过天真了,长年居住在拉维尔人的环境里,让我逐渐习惯了他们的
‘歧视’,我竟忽略了拉维尔人是傲慢而不可理喻的,他们自居为大文化的优秀
民族,拥有悠久百年帝国的光荣过去,这样的民族、国家,又怎么会容许一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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