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的时光,足以把曾经最为亲昵相依为命的两个人,隔离成这般陌生,每一句话都是客套,每一句话都有些无措和小心翼翼。
这个城里儿子早已经不是唐兴华记忆中的细伢子,十六年不见,他也老了,不过比起那个泥巴田里打滚的细伢子,更精神,更有气派,他的儿子出息啊。
唐兴华心里很是欣慰,有生之年能进一次城,看看孩子们,他这辈子也算是圆满了。
唐方礼背着东西在前面走,唐欢欢和唐晓尚过来生分的喊了一句爷爷,唐兴华激动的看着孩子,有点儿不知道怎么和孩子招呼,唐晓尚他是压根就没见过,照片还是无忧进城后寄给他他才看到孩子长这么大了,唐欢欢小时候看到过,三四岁大的时候跟着她爹妈到乡下来过过一个年,转眼都成了大姑娘。
他不知道孩子们喜不喜欢他,他粗糙的老手也不敢轻易去碰孩子细腻的皮肤,真是陶瓷娃娃一样精致的一双姐弟啊,他看的心里欢喜,直笑,憨实的笑。
“照片我见过,比照片里还好看,欢欢你都长这么大了,真好,真好。”
简朴的语言,也算是表达激动的一种方式
“爷爷,走。”
相对于唐欢欢和唐晓尚的生分,无忧和爷爷的感情,却是最亲近不过了,她握住了唐兴华的手,跟上了唐方礼的脚步。
唐晓尚和唐欢欢走在后面,脸上的表情很淡漠。
对于这个爷爷的到来,唐欢欢和唐晓尚是不欢迎的。
他身上的味道,土到掉渣,一双手又老又丑,看上去好像很脏的样子。
而且从他们懂事起,他们的妈妈总会和她们灌输“爷爷害死姥爷”的思想,这让她们心里根深蒂固有个想法,觉得这个老头肯定是个特别厉害很尖锐的角色。因为他们姥爷是个宽厚又爱笑的老人,能把这样的老人给气死的老头子,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因为对姥爷的喜爱,所以对爷爷持有偏见,而且她们的妈妈也私下里叮嘱过她们别和这个乡巴佬爷爷走的太近,所以她们对于唐兴华,持着一种本能的偏见,这种偏见不敢在唐方礼面前表现出来,可是从他们对待亲爷爷冷漠的态度来看,也就可见一斑了。
无忧是个细腻的孩子,她感觉得到唐欢欢和唐晓尚对爷爷的不热情,甚至不友善,她其实很香和爷爷一起住在外面,可是,唐家会肯吗?关键是,蓝陵煜绝对不会肯。
在这样的时候,无忧开始和蓝陵煜一样迫切的希望三年时光能赶紧过去,等她到了20岁,就可以结婚了,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接爷爷过来一起住了。
一路上,她几乎都是拉着爷爷的手,这双宽厚的大掌,牵着她蹒跚学步,牵着她走过童年,是她记忆之中,永恒的温暖。
“晨晨,你怎么来了?”
对于叶晨晨的到来,蔚雪芬既惊又喜。
她是喜欢叶晨晨的,这种喜欢不亚于对唐欢欢的喜欢,这几年她也尽量的对叶晨晨好,衣服鞋子钞票没少给,可这孩子天生的和她们不亲,两家住的不远,可她从来没主动来过家里玩。
这一次,真是破天荒了,蔚雪芬很是欢喜。
叶晨晨回答她的话,却让她瞬间冷了心肝。
“我是来等我爷爷的。”
我爷爷,叶晨晨特地把这三个字咬的极中,蔚雪芬心里就像是堵了个苍蝇一样难受,她对唐欢欢还有唐晓尚的教育一例的就是说的你们爷爷气死了你们姥爷,是个老坏蛋。
这样的教育在这几天来看也颇见成效,孩子爷爷要来了,两孩子都表现的很不高兴的样子,她还私底下问过唐欢欢,如果爷爷真来了给他睡哪个房间,结果唐欢欢直接说他住家里我就搬出去呗,我才不要和害死我姥爷的人住一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