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夏天的某个晚上,我曾在那条街卖过旧书。一位师院女生买走了一本《上海宝贝》,一位路人甲买走了一本写作大辞典。
2003年夏天,我曾住在附近。搬家的那个晚上,我将一摞书搁在摩托车踏板上,也许是开得快了,路又颠簸,搬得也匆忙狼狈,我弄丢了很喜欢的一本书,《错梦花期》。
搬完家,又散步去小超市买些日用品,在街上意外地拣到一本《我是你爸爸》,太神奇了。
我买过书、卖过书、丢过书、拣过书,总之那几年我与书很有缘。
现在我要开始写一本书了,是怎样忐忑的心情?
要如何编排铺陈、起承转合,才能在你心底落地生根?
要怎样流光溢彩、堇色迷离的辞章字句,才能契合这个精致而又充满书卷气的城市?
人物:
我坐在车里等人,一个女孩儿走过我身旁,手在我的车上很用力地拍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很奇怪地看着她。她也发现我了,可能没有想到车里会有人,一刹那很尴尬的表情和眼神,然后跟着一群哄笑的女生跑开了。
她很好看,穿一件雪纺的公主裙,外面罩一件黑色的连帽小外套,耳朵里塞着耳机,在听什么歌呢?
十几岁的时候,和一群老男人聊天。他们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
我说喜欢可爱的、有虎牙的、bb的、穿帆布鞋的。
他们点头表示理解,说等我长大了,就会喜欢妖娆妩媚、风情万种的了。
可是等我成为老男人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喜欢并没有随着年龄而改变,这真可耻。而且我才知道,这种症状叫做萝莉控。
喜欢一个女孩儿,也许并不是因为她的样子,而是感觉。
我要写的,应该就是这样一种感觉的女孩儿,说美丽太单薄了,应该是美好。
情节:
说两个小细节吧。
过去式??
有一个女孩儿,做过一件让我无比感动的事情。她将我的恤带回宿舍洗,可是来不及还给我,我们便分开了,那时候她读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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