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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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不死则讨了桃禾,几日相处,如云、随缘都有些舍不得就此分别。

        至于桃靥先前担心镇民不甘沦为剑奴的事情,因剑归李虹儿,镇民多是有闻她事迹,又因剑内环境与五龙镇极似,反倒显得有些多虑,只有少数另有牵挂的人离开,桃心便是其一,她去了百户村寻哥哥。

        其实五龙镇周边还有些小村镇,也都似百户村民,根自五龙镇,多因犯了镇规,在合欢节外与人欢合而被驱出五龙镇的。当然现下,落英剑内诸民自都不再受此限制,这些少数离开的人多半也都因牵挂亲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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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龙镇诸事已了,又一夜畅饮,何不死、独孤霸主各奔东西。临行前,巨龙归海各送了他们一匹骏马:何不死选一匹通体火红,名为“赤焰”;独孤霸主所选乃一匹黑马,亦无一根杂毛,名为“黑云”。

        伏戒和尚虽是不舍得,却也无法,他只说不许巨龙归海买卖,却未曾言不许他赠人,只说了句:“送吧,送吧,早晚你们都要刀兵相见,倒时候吃了这些好马的亏,可别悔青了肠子。”

        众人都笑他伏戒也有小气、不爽快的时候。

        伏戒便气道:“好,归海老弟既然大方,那和尚俺也要。”

        送出去的宝贝,他也好意思往回讨,自惹几人笑话,他也不在乎。巨龙归海便任由他挑,他选了一匹身有杂斑,名为“梅鹿”的母马,众人都道他所选必是十匹马最好。

        伏戒却道:“你们都知道啥,梅鹿年岁大了,俺是怕归海以后乱送人,马主人不懂爱护,使它多受苦。”

        众人感叹,都道和尚人粗心细,和尚不理这些,见专杀畜牲一旁眼热又不好意思开口,便又讨一匹较之其它各马略显矮瘦,却仍比常马高大一轮,一身土黄,头顶却生两簇浅绿毛,名为“春雷”的年轻母马。

        伏戒道:“这匹才是最好的。”

        巨龙归海索性又送一匹给童心蛤蟆,名“伏龙”,外观除了高大些倒也显得平常,但那马腹毛下竟生有细小鱼鳞,十匹马数它最熟水善游,却是马中罕有。

        李虹儿得一匹纯白如雪,阳光一照,竟能闪出些银光,帮名“银雪”,莺儿、桃莺、双龙亦都有份,分别名为“鸣柳”、“彩云”、“天煞”,鸣柳绿、彩云粉,天煞却是一半浓黑、一半素白,正合二人脾性,也都由李虹儿替他们收着。

        这些马自都由伏戒分着,十去其九,只剩下一匹马给巨龙归海,也是匹黑马,较之独孤霸主那匹黑云,又有不同,黑云虽黑却泛黝光,而归海所留这匹浑无半点光泽,甚至连眼睛内也是全黑,以致你不细看都分辩不出他是否生有眼睛,名为“墨夜”。

        巨龙归海问伏戒:“此马有如好处?”

        伏戒道:“俺见过的马以万数,可从没见过这么奇的。”

        “噢?”巨龙归海甚喜,道:“那它最奇的是什么?”

        “懒,从没见像它那么懒的马。”伏戒也有些哭笑不得的道:“别的马连睡觉都站着,方便奔跑,只有它,每天一定要趴在地睡够十六个小时,它睡觉的时候,别说骑它,你要想让它挪挪地儿,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扛着它走。”

        “啊?!”巨龙归海道:“是我骑它呢,还是它骑我啊。”

        其它人也都笑,李虹儿问:“既然是这么一匹马,你又怎会将它也选进十匹骏马之列,它一定有别的长处吧。”

        “嗯,另一个特点是胆大。”巨龙归海道:“俺也就是喜欢它这点儿,记得俺遇到它的时候,它正被一群草原狼给围着,那些狼竟没一个敢上前的。”

        “一群狼打不过它一个?”巨龙归海吃惊的道。

        “哪儿呀,当时它在睡觉,还打呼噜,哇靠,那个声音响啊,把那些狼全给震住了,可又都不舍得走。俺躲在一边看稀罕,等了七、八个钟,它愣是没醒,最后俺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把狼群哄跑,把它给扛回来。它到了俺那儿,也是整天吃饱了就睡,还没发现它有别的。”伏戒道。

        几人又一阵笑,巨龙归海道:“怎的你们都得好马,却给我这么匹懒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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