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头烫到了,幸好不严重,”他专业得跟个医生似的,“最近不要吃辛辣的食物,我会叫白姨从明天开始准备米粥,直到复原。”
我扶额:“所以到最后我还是要‘减肥’喽?”
他抛下一句话后起身上楼:“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其实,顾清让当众对我“表白”不是第一次了。
为了应对媒体和外界,他总会面不改色地重复那些话:
“沈沐星是我的女朋友。”
“我觉得我们很合适。”
“没错,沈沐星是我的爱人,如果你们非要用这样的方式说的话。”
总之,再肉麻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倒不是不可信,只是减了三分热度,剩下的全是一贯的冷。就好比他用相同口吻说:我要收购你的公司。
这五年,我听多了,好像也没那么硌心了。
就好比异食癖。一开始吃泥土吃玻璃,你可能会觉得难吃,但吃多了,也就习惯了,一天不吃还会觉得不对劲。
也好比吹泡泡。那些五彩缤纷的泡泡在阳光里飘散开来,但很快就会一个接着一个破碎。没有什么能持久永恒,也没有什么是真实可靠,当我理解了这种规律,我便不再试图从顾清让的那些话语里抓住所谓真意,就像韩剧《wrbr》里所说的:
“所以幸福面前,那个女人,会在伸手之前,学会放弃。”
因此,当顾清让在屏风另一边,用我全然陌生的口吻说出“我很喜欢她”的这句话时,我险些怀疑自己听错了,又或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在他的语气里里擅自添附了虚幻的深情。而蓦然夺眶的眼泪,更让我觉得自己滑稽。
“顾清让肉麻起来简直不是人。”惠惠连忙抽出纸巾递给我。
我放下刀叉,一面擦眼睛,一面喃喃道:“刚才我是幻听了吧?”
惠惠咽下一大口红酒,道:“幻听?你可以过去让他再说一遍,现在就可以。”
“不必了。”我望着惠惠那几乎清空的盘子,道:“咱们走吧。”
惠惠面露难色,俯上来低声道:“作为顾氏集团的女主人,逃单不太合适吧?还有,就算逃单,你也该把你盘子里的东西吃完啊,浪费食物会遭雷劈的。”
我哭笑不得:“不是逃单,是买单之后走,没吃完的可以打包。”我把手机上的时间亮给她看,“你不是还要去见景凡的妈妈么,再不走该迟到了,而且我也要回去上班。”
惠惠不能理解:“不对啊,顾清让那只狐狸都这么露骨地说喜欢你了,你怎么能走呢。”
“那我该怎么做?”
惠惠兴奋道:“你应该惊喜地走过去,投入他的怀抱,深情告白道,‘其实我也喜欢你很久了’,然后,全屏粉红,有情人终成眷属——”
“惠惠,你偶像言情剧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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