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俯身捡起一角已经损坏的伞,却不敢再靠近她。
那一年,她15岁,我14岁。
“妈妈!”鹿鹿扯了扯我的衣角,“我的棉花糖吃完了。”
“哦,”我醒神过来,伸手接过鹿鹿的小书包,道,“自己去把垃圾扔掉,垃圾箱就在对面,记住,这是不可回收垃圾,不要扔错了。”
鹿鹿吐舌,淘气道:“罗嗦。”
我全神贯注看着鹿鹿在人群里的身影,一时没注意旁边坐下的人,直到眼角瞥到一只手伸向鹿鹿的书包,我立刻警惕,拿起鹿鹿的书包,起身一看,蒙了,心想难道是今天太阳太热情,把我晒得产生幻觉了?
“我长着一张‘小偷’的脸吗?”他问。
“顾清让。”
“嗯?”
“你怎么来了?你为什么要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还没回答,扔完垃圾的鹿鹿像一只小鹿几乎是跳挂在了他的身上,甜甜道:“!你怎么才来?我都把棉花糖吃光了!”
顾清让颔首看我:“星星,我不是说过么,不要给bp;“等一下,”我努力镇定,“你们俩早就串通好了?”
鹿鹿撇嘴:“是你说要让我替你谢谢的啊,我就给打电话邀请一起来游乐园玩了。”
我掏出手机一看,果然有一条和顾清让的通话记录。
我无语道:“鹿鹿叫你来你就来,你公司没有事务要处理么?”
顾清让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有什么事情会比我儿子更重要。”
“随便你。”我背过身去。
顾清让放下鹿鹿,走到我面前,道:“你还在为那天的事生气?”
换作是从前那个没心没肺的我,一定会一头雾水问他,什么事,生什么气。
可是这次,我清楚知道,我依然记得那天在餐馆他故意漠视我的模样,那种委屈的心情像是一簇小火苗,很小很小,但不屈不饶地烧到了现在。
因为,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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