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先生。”顾清让点点头,神情莫测。
小男孩望着他,笑容可爱:“你是来美国开演唱会的吗?”
他摇头:“不是。”
闻言,小男孩表情落寞。
女子摸着小男孩的头:“好啦鹿鹿,就算没有演唱会,你也可以要个签名啊。”
他心中一动,原来男孩叫“鹿鹿”。
他半蹲下去,目光与男孩持平。
“虽然我不是来开演唱会的,”他微笑,抱起吉他,“但是,鹿鹿,为了你,我现在可以用这个吉他弹奏几首。”
小男孩愣住。
女子小声提醒:“快点歌啊,这可是你的专属演唱会。”
小男孩低下头认真想了一会儿,然后甜甜笑起来:“我想听《时光》。”
我想听《时光》。
她也曾这样口吻娇憨地对他说。
“为什么是这首?”他问男孩。
男孩道:“因为我妈妈喜欢呀。”
女子自豪地摸了摸男孩的头。
他调试了音色,顿了一顿,然后弹唱起来。
原本的慢摇滚变成了风格清雅的乡村小调,没有激烈,没有挣扎,但低沉的嗓音和凄美的唱腔反而演绎了另一番荡气回肠。
他接着唱了几首,引来附近的晨跑的人驻足观望。
鹿鹿想要签名,他没有带自己的唱片在身上,便拿了自己的乐谱本,签上了名,送给了他。
他要离开时,女子极力挽留,说是异国他乡,相聚不易,何况鹿鹿又那般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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