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1 / 3)

+A -A

        宋志贞大步流星前面带路,李念青在后面挤眉弄眼给林风使眼色,可不能暴露自己两人相识的事让这家伙知道,不然不定又会生出什么事端来。

        林风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蝙蝠衫,配着一条七分裤,脚上登一双尼龙凉鞋,正在和一个蹲在自己摊前讨价的大叔聊天,猛然觉得手上灵符轻轻一震,一抬头,看到了宋志贞,当然也看到了使眼色的李念青,马上就有了明悟。

        “哟!这不是宋少嘛,啥风把你吹这儿来啦?”林风笑嘻嘻递过一支烟:“以前没听说你有这爱好怎么着,打算来帮衬小弟一把?”

        宋志贞接过烟,林风顺势帮他点上,很畅快的深吸一口,一指后面的李念青:“给你介绍个自己人,李逍遥,也是个行家,你们都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以后多亲近!”所谓自己人,就是潜龙的意思。而且现在李逍遥这个名字,已经在潜龙内部红的发紫了,只要是潜龙一份子的,肯定都听说过。

        林风连忙伸手递烟:“李哥好!小弟林风,你叫我小九就成,自己人就好说了,以后多帮衬着点!”

        李念青暗自好笑,一摆手:“我不抽烟。这些物件都是你的?”

        林风点头:“嘿嘿,有自己倒的,也有收上来的,这不放暑假了嘛,寻思找点零花。”

        旁边蹲着的大叔一脸黑线,放暑假了?找零花?找你大爷谁家这么缺德,弄这么个妖孽玩意,这价拿的,半点便宜捞不着不上他的货吧,眼看好物件从手上流过有点不舍,要上了他的货吧,摆明就是替他销赃,白给他打工!哪所学校教出来这么混蛋的家伙诅咒那学校永远开不了学!

        林风和李念青聊了两句,大家都是年轻人,很快就相谈甚欢了,宋志贞很放心,就示意自己过去抽根烟散散心,让他们先聊着。倒也没多想,更猜不到这两小子其实早就认识了,虽然还是他自己一手促成的,但当初在仙府中的遭遇,是他们三人之间的绝密,不可能透露给宋志贞知道。

        宋志贞一走,林风马上兴奋了,一看旁边那大叔还蹲着呢:“大叔,那东西你到底要不要?再磨磨都把油皮磨破了!”

        大叔涎着脸:“三千五吧!四千实在拿不出!总得留几个饭钱吧?”

        林风一挥手:“得嘞,掏钱吧。今天新认得个哥哥,心情好,就当酬宾了!”大叔连忙掏钱,欢天喜地的闪人了。

        两人往旁边一蹲,林风道:“听说你老人家通关了?”

        李念青点头:“又没啥难度。”

        林风一竖大拇指:“牛逼!我刚进去的时候,挨了整整三个钟头的揍,累的跟死狗没两样。六姐好点,撑了两个钟头,才把那帮牲口全干翻了,可惜她只敲响了一声登闻鼓。就那都差点被四个老家伙当成神仙供起来,你老人家倒好,整整十响,嘿嘿,那些老东西脸都绿了吧。单打独斗,四个老货更不是你对手,他们对上六姐都没啥必胜把握。”

        李念青嘿嘿一笑:“那是当然,我现在已经是教官了。而且排名还在他们四个之上!”

        林风笑了:“想想都解恨尤其是那个姓文的老东西,整天扮高人装前辈,以后我扮你的亲传弟子,专门去恶心他!哦对了,李哥这回来是有什么要淘换的吗?”

        李念青点头:“已经到手了,现在就瞎转。”

        林风左右一打量,悄悄从储物戒指里取出个鲜红的手镯出来:“前一阵子倒一个春秋时期的老斗,弄了几件好东西,别的都好说,可就这镯子我有点不托底,李哥给掌掌眼。”

        李念青接过那只手镯,只扫一眼,就有点吃惊。只见这只手镯通体鲜红,仿佛一团鲜血凝聚而成,微微一晃,那些血光竟似在缓缓流动。最让他吃惊的,是这枚手镯上,竟然含有极为强大的煞气!而且这些煞气凝而不散,很是古怪。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末法时代修仙记 第102章 (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