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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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能会是我最后一次任务了,虽然爱丽丝传达过来的是必须杀死索菲尔。可是我决定了,给索菲尔一个机会,把我杀掉。

        虽然这么做违背了我一向的宗旨,但是,我连一个人的灵魂都没有了,哪里还说得上宗旨。

        他还年轻,有希望,有朋友,有亲人,有灵魂。

        可我已经是一棵腐朽的老古木了,就算不管我,我也依旧会在某个角落里枯萎。

        存活下去,是给有希望的人的,是给扫光黑暗之后能看见黑暗的人的,是给即使孤单也不会孤独的人的。

        永别吧,安德鲁;永别吧,梅杜尔。

        ————————

        索菲尔视角。

        在安德鲁身上,我找到了这本日记,里面记述着的东西,有部分是我已经预料到的,但是也有很多我根本不敢想象的。我应该早点料到安德鲁寻死的决心,这样这位挚友就不会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死去,不过他选择死在那种地方,也许也只是因为他不想让别人看到他死后的样子吧。

        他想活着,也许只是想普通地活着,但是这个世界不允许他过那种生活。像他那样的人,即使坠入黑暗,也会比黑暗更加黑,黑到发出光亮。

        我把他就地安葬了,说是安葬,其实也只是埋在一个小土堆下,插上一块枯木,刻着他的名字,旁边摆上他的‘爱莎’。

        再见了,安德鲁…古烈德。

        外传飞翔者的眼神

        由于空气中灰尘对日光的锐利散射,所以晴天的天空是蓝色的。纯洁的蓝天让人感到一份安详与广阔。我想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一种梦想,一种方式在空中自由飞翔,或许是上帝开的一个玩笑吧?人类无论如何也不能用自己的力量在空中进行自由的飞翔,他带给人类高于一切生物的智慧和灵活的手脚,却将能在空中遨游的翅膀交给了鸟类和一种叫做飞龙种的物种。

        如果你抬头望向天空,说不定会在安详的蓝天上发现一个散发着如从地狱最深处发出的红黑色火焰的生物,那种生物就是天空的王者雄火龙。

        在若干年前人类智慧还很落后的年代里,这种生物无疑是像神一样的存在,人们只能对它敬而远之。不过经过时间的推移,人类逐渐进步,上帝给人类代替强大身躯的智慧已经渐渐产生了作用,人类发明热气球之后,飞上蓝天已经不再是梦想,虽然和在天空自由飞翔还是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但是不管如何,雄火龙是天空的王者这件事是永远也不会变的。可惜,空中的王者在陆地上一样也逃不过被猎杀的命运,因为人类现在已经出现了猎人这种以狩猎怪物为工作的职业。

        正如倒在我面前的这条一个小时前还能在空中以王者姿态飞翔的雄火龙一样,现在它只不过是能为我们猎人赚取金钱的尸体而已,我叫傅立叶。坡,是一位使用双手剑的猎人,我有绝对的信心说在斯巴达克街里,我认双剑猎人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双剑的华丽和奔放是我的最爱,因为我狩猎追求的只有压敌的力量和华丽的斩击。

        同时我也有一个固定的猎人团队,叫火龙鳞,而团队的队长叫作莱什。莱特的人。我可以说我们这个叫火龙鳞的队伍并不怎么正经,因为盗取龙蛋,怪物的黑市交易对我们来说就像吃饭时要有肉一样正常。不过现在似乎被猎人工会发现了问题,经常会发现有工会的骑士出现在我们的周围,关于这件事我也问过莱什,不过他说我们没有露出任何马脚,他们最多也只能保持在怀疑阶段,不能拿我们怎么样。

        不过毕竟再高明的小偷在探员的注视下也会害怕,我也不例外,所以我问莱什:

        “队长,这次只是一条很普通的雄火龙,就算黑市价出售也不能或得多出多少的钱,不如这次还是按规定交给猎人工会吧!”

        “傅立叶,你在害怕什么呢?有钱赚的机会就不要放弃,毕竟狩猎飞龙还是很难得的。”莱什看来并不打算改变主意。

        “好吧!随你定吧!”我没有和他再争论下去,因为我知道,要是他决定的事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再争下去只会错过了剥取怪物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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