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直白的阐述,王子胥被噎了一下,难道是自己魅力大减了吗?这个时候,她不是该向其他女生那样满眼含春,一脸娇羞吗?
不过,他就是喜欢这一款!!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到了用完餐的时间,向小葵又跟着王子胥来到一家小餐馆。
没有谢慕尧上次带她们去的酒店豪华,也没有蜀黍带她去的餐厅干净,但向小葵也能接受,反正都只是吃饭而已。
席间,王子胥对于自己担任篮球队长的事迹滔滔不绝,向小葵从小缺少体育细胞,上小学参加个跳远都能跳出踝踝骨裂来,可想而知这一餐她有多昏昏欲睡。
男孩子好像都会这样吧?遇到能让他们大出风头的事就没完没了的说个不停。不过蜀黍就不会,哪怕两人吃饭的时候不说话,都不会觉得尴尬。
“小葵,你呢?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感兴趣的事?”许是察觉到自己话真的太多了,王子胥试图勾起向小葵的聊天欲。
向小葵想了一下,说:“就是女孩子那一套,听听歌,看看小说什么的。”
“啊,我也喜欢看小说,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有没有喜欢的作者?我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就是写的那个作者,我最喜欢里面的一句话,‘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追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向小葵听得云山雾罩,顿了顿,才答:“我喜欢*。”
“*?”这下轮到王子胥听不懂了。
“就是男男恋。我喜欢的书是,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嘴上说不想要,其实……”
“咳咳!我、我上个卫生间。”王子胥连忙借口离开。
直到看不到王子胥的身影,向小葵才颓颓的垮下肩,小脸无精打采。
和没感觉的人约会,真是度!日!如!年!啊!
向小葵掏出手机,将眼前带着餐厅的杯子拍了张照,随便用软件做了一个很复古的效果放到微博上,并配字——
食不下咽的花小葵:请上天派位天使来拯救无聊中的我吧……》_《
刚发完,就有人评论了。
1:随手温不语不谢,请叫我红领巾。
2:陛下大大,你家花魁需要你的拯救!温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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