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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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开会场所过来,海参从头发到西装到领带皮鞋一丝不苟,是她在纽约见到的穿得最讲究的中国人,但他们还能互相辨认,作为多年未遇的故人,没有让对方吃一惊并要把这种惊骇隐藏起来的尴尬,

        “蝶来,在路上我能认出你!”

        海参含蓄地说了这么一句,一声“蝶来”竟让心蝶红了脸,虽然在电话他就是这么称呼她的,但在内心她发虚地意识到,站在海参面前的女人已不是那个留在他记忆里的蝶来了,哪怕她穿上一件衣橱里不曾有过只是在潜意识里存在着最具有魔幻效果的衣服。

        问题是,她为何这么在乎海参的感觉?

        无论如何,站在面前的只是个有些脸熟的陌生男子,怎么样也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的。

        见面的时间只有一两小时,海参把心蝶带到中央公园旁的酒店咖啡吧喝英国风格的下午茶,在酒店宽敞的大厅华丽的枝形吊灯颜色绚烂质地厚软的波丝地毯镶金边的细瓷茶具背景前,是行动迟缓但衣着讲究的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厅里听不见谈话声和器皿的碰撞声,如果没有轻柔的钢琴独奏,简直像一部关于豪华生活的默片。

        由于时间短促,由于需要消化时间留在各自身上的痕迹,因此他们的这次见面除了享用了一次经典的午茶之外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值得记住的事件。

        然而,有什么东西在内心悄悄发生变化这一点是无法忽略的,首先是,她发现他们面对面相处远不如电话里那般轻松。她甚至有一种愿望,还不如分开在两张桌子喝茶,一边通过电话说话。

        《初夜》10(2)

        是的,在两张桌子背对背喝茶讲电话似乎会更自然放松一些,这个场景的想像令她自己芜尔,见她微笑他也笑了,情绪明显地跟着放松,他提起透明的茶壶,壶里是非洲果茶,玫瑰红的红过于浓酽竟有几分血腥,味道比柠檬还酸,他给她倾注血一样的水,建议她放点蜂蜜,她告诉他就是爱这分酸,他笑了,说,想起来了,你过去爱喝酸梅汤,她一愣,立刻两颊已分泌大量口水,久违的物质比人更容易亲近。

        酸梅汤?亏他还记得这么古老的饮料!

        他用叉子叉起桌上能一口进嘴的点心似乎要直接送到她的嘴边,她本能地微微朝后倾避开了叉子,虽然这个动作轻微得可以让人疏忽,但他的叉子敏感得马上在途中停下,她顺手接过叉子,衔接得天衣无缝,但两人之间仍是冷场了片刻。

        这时她看见海参的手,这双手粗壮操劳,指端的指甲根部粗糙,指关节突出且有些发红,她想着他有个在七十年代午后把牛奶煮热后放进咖啡的母亲,来自这么一个顽固保留精致生活家庭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一双如同在做体力活的手?

        他通过她的目光去看自己的手,他笑笑,伸出十指让她仔细端详,不无自豪地告诉她这是十年餐馆打工的印迹。

        “你母亲会不会难过?”对着这双手她竟产生某种类似于欲念般的悸动。

        “难过吗?她高兴都来不及,读书十年没有用她一分钱,我妈要比她看上去的样子坚强许多,她从来不对我表示怜悯。”他看看她,看出她眸子深处的怜悯,他垂下眼帘,然后一笑,“蝶来,不要小看以前弄堂里那类喜欢打扮看上去漂漂亮亮的女人,她们比男人厉害多了,晓得人在最坏的情况下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我能够在美国坚持下去,我妈借给我不少力,有时候觉得她坚强到冷酷。”

        和海参通过多次电话,这是最推心直腹的一段话,她想要和他谈下去,但海参却要买单告别了。

        起身离座时海参告诉她,两个月后他要在纽约做一个项目,时间长达半年,然而那时她已经离开纽约,他问道,“有没有可能再来美国呢?有过第一次良好纪录,再来就容易了。”

        她点点头,她也这样想过。

        “很想带你在城里逛逛,在纽约是不是有错觉就像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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