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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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得不顺利?”重歌道:“我今天接到电话了,对方是莫志文的什么人。”

        听见重歌这么说,汪新洁更加气愤,首先气愤对方胆大包天,而更加气愤的是重歌居然跟那些人搅在一起。她沉声道:“那个莫志文,死活不愿意好好把事情解决,他不愿意签字离婚,我们只好来硬的,谁知道他居然直接找上黑社/会了。”

        “黑社/会?”

        “他连家都不要了,一个人跑到港城,投靠了舒家,哼,记住我的话重歌,你根本不认识什么莫志文,那是个婚黑社/会的混混,你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以后提都不要提起,这件事,我跟你爸爸自有打算。”

        莫志文成了黑社/会,那么以前的事,他们可以全部都不认,甚至可以直接说他们编造的了,反正只要说得通就好,只是文熙那里,她还是有些不放心,总觉得那痨病鬼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可是他什么都不说,究竟是真的一无所知,还是什么意思,这让她心里很没底。

        汪新洁不想再跟女儿谈论这个问题,于是干脆换了话题,“很快就要举办婚礼,你就陪着女婿不要一个人出门听见没有,最主要的,是赶快怀孕生儿子,对了,婚纱得挑个时间看一看,其他事情我们都能办的妥当,但是你们的衣服,终究要自己喜欢才行。”

        文熙身体不好,凡事不必亲力亲为,只要按照他的喜好来就可以,至于重歌的婚纱,自然也是要按照文熙德尔喜好来,重歌还真没有想过婚纱这些事情,一提到结婚她首先想到的是钱,现在说到婚纱,她才终于想起来,那种白色的裙子还真是挺漂亮的,的确应该选一选。

        母女俩说了一会话,全都是关于结婚之后怎么样的。很快就要开饭,上了一上午课的凌重铭终于下课,一出来就看见重歌,自然是高兴不已,他兴奋的想要蹦跶两下,可是汪新洁一直想要将他教育成精英,精英是绝对不能有不和礼仪的动作的,于是他只兴奋了一下,就别别扭扭的坐在那里,偷偷冲重歌傻笑。

        重歌吃了两碗馄饨,终于觉得文家吃饭的那种吃法很要命,好吃是好吃,但是缺少了人烟气儿。金阿姨见她吃的好,心里也高兴,说往后想吃了就给她打电话,她专门过去给她做,重歌答应的好好的,但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文家不是没有厨师,要是还让金阿姨专门跑来给自己做饭的话,人家不知道会怎么说她。

        吃完饭,重歌准备回会,刚刚从家里出来,就看见贺锦程跟她爸爸一起回来了,大约也没有想到会见到她,两人都有些诧异,凌元山看见女儿,心情也不错,问道:“你正要回去?”

        “恩。”

        “那你等一等,锦程过来拿个东西就走,让他送你过去,你一个人不要乱跑。”

        见爸爸主意已定,重歌也不反驳,于是对贺锦程道:“那就麻烦你了。”

        “不用,你的确不该一个人出来。”

        重歌在门口等着,果然不一会,贺锦程就拿了东西出来,车没有停车库,两人一前一后往外走,贺锦程问她:“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结婚了,听说文家规矩很大,你还习惯吧?”

        “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重歌很冷淡,这个昔日深深喜欢的人,已经真正成为别人的人,他变的跟从前很不一样,稳重很多,成熟很多,从前会揪着她小辫子的大哥哥,现在走路也注意与她保持距离,或许,这就是人为什么会长大的原因。

        重歌过来的时候是自己开车,贺锦程要送她,自然是开着她的车送她去文家别墅,谁知道刚刚过了两条街,就被一辆银色轿车挡在中间。

        车来人往的大街上,一辆车横挡在路中间,交通一下就半瘫痪了,重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看见那车上下来一个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人,女人将包包往她车门上一摔,大声叫他们开门。

        “琳达,你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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