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陈余达一把抓起沈贝贝手上的袋子。「顺便把门带上。」「喔。」
(由bp;『2』第二章
向阳在被女人狠狠的踩了一脚之后,他隔天提早在她平常出现的一个小时前来到庙口,只是他等到天都黑了,而那个该死的女人却迟迟没有出现。
他跛着仍是有些痛的左脚走回旅馆。
隔天向阳更早的出现在广场上,他比所有的摊贩都还要早出现,他就不信会堵不到她!
正中午的太阳热得他火气愈来愈旺,他一定要把这个欠教训的女人丢进大海里喂鲨鱼!
向阳等到天黑、等到摊贩都收摊,他还是没有堵到要丢进大海里喂鲨鱼的女人。他比前一天更不爽的跛着脚回到旅馆。
「啊!」向阳烦躁的趴向弹簧床,他到底在干嘛?只为了一个嚣张的女人竟然在广场上站了整整两天。
他愈想觉得他自己愚蠢,一开始他是因为对那个女人有一点点的兴趣而继续留在这个小镇上,等到他很感兴趣的靠近她的时候,她竟然骂他无赖,而且她还是骂他无耻的无赖。
当她骑着她的破脚踏车离开的时候还撂下一句「变态!」妈的!当时要不是他的脚痛得要命,他绝对会跑上去把嚣张的女人抓下来,他一定要吓得她屁滚尿流、脸色发白。
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对他呛声?
这天晚上,向阳毫不犹豫的收拾行李,他干嘛要为了一个该沉进大海里的女人留在这里?
他到柜台结帐这几天来的费用之后,继续前进他的旅程,他这次回来是想要找回儿时对台湾的记忆,旅程结束之后他会决定要回来台湾居住或者是继续留在香港?
不过向阳在离开嘉义两个礼拜之后,又开着车子回到小镇上,他到同一间旅馆办理住宿,拿着房间钥匙放下行李之后,他走出旅馆往左走,他走进一间小餐馆。
他本来不大喜欢吃面食之类的食物,不过当他第一次吃到这家小餐馆的面食的时候他就不再排斥。
当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是将近凌晨一点钟的时间,镇上唯一还亮着灯的就只有他下榻的旅馆跟这家小餐馆。跟面食比起来他更排斥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里的餐食。
忙碌的老板抬起头来,「少年仔,你先自己找个位子坐后。」老板熟练的拿起竹杓子在滚烫的热水中翻滚。
走进店内的向阳大致的搜寻一下位子,每到用餐的时间小餐馆里的位子总是不够客人坐,他走向摆放在最后头的那张小桌子。店内只剩下那张小桌子还有空位。
小桌子是两个人的位子但是只有一个人坐,他微微的玻鹧郏讼傅谋秤啊尊呐罕邸16鸬穆砦病15琶赖木毕摺闹械哪前鸦鹇砩先剂似鹄矗肟≌虻牧礁隼癜堇铮蠛啊副涮垢律嗤返南拍恢蓖粼谒哪院@锘又蝗ァ?br/
他不想去细想他开车回到这个小镇上的理由,哪一个女人不是柔媚的匍匐在他的脚边?他要是没有吭声那个女人胆敢自行爬起来?
他不想说是这个女人大大的伤了他的男性自尊,而是这个女人一点女人该有的女性自觉都没有。
在路上大喊变态?他要是真的变态就算了,朝着一个不是变态的男人喊变态,她不是泼妇是什么?
☆☆☆☆
向阳缓缓的走靠近摆放在店内最后方的那张小桌子,他的心跳突然不自觉的加速,如果背对他而坐的女人不是她的话,他肯定会更为火大!
当他愈靠近她的时候,他就愈可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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