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据我的观察,是轮到了我的妻子林岚。
中午,我去找了冯关,他是我的发小,现任人民警察,当了个小官。他刚刚从现场回来,吃了午饭,正准备小憩一会儿,看见我来,就陪我到外面转转。我把事情向他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他双手插兜,低头看着路,默默无语。
“怎么样?你相信吗?”我实在忍不住问。
冯关咧开嘴笑笑,他踢了脚下的一个石子说,“这让我怎么说呢,你说我能相信吗?”
“为什么不相信?”我反问。
“你瞧,我这个工作啊,就是讲证据,”冯关慢条斯理地说,“你说的这些全都云山雾罩,一点也不合逻辑,更甭提证据了。”
我连连摇头说,“我觉得你干这个工作,让你变得疑心病特重,你现在连我都不相信了。”
“不是不相信你,”冯关拍拍我的肩膀说,“跟那些人打交道多了,我确实是凡事留个心眼,可我怎么能怀疑你呢?咱俩是从小光着屁股长大的,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鸟变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觉得此事蹊跷。”冯关说着挠挠头。
我点点头,心里似乎轻松了一下。其实我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挺想找个人倾诉倾诉,可是总得让人首先相信我吧,但我自己都觉得这事让人相信怪难的。
我们的汤匙(5)
“你还记得咱们中学时物理老师说的那句话吗?”冯关这时问。
“哪句?”我说。
“他说,你们千万别掉以轻心,这个世界有时和你们日常理解的根本不一样。”冯关说。
我想起来了,老师确实说过,这话现在想想颇觉得意味深长。冯关大概是在安慰我吧,也许从某个角度上看,我说的东西说不定确有其事呢。沉思间,冯关摘下帽子,放在手里,转过头对我说,“晓川,实际上,我想说的是,我觉得你根本没有从三年前的那场车祸中缓过劲来。其实,斯人已去,我们留下的人应该好好活下去,有时想多了,反而徒增烦恼,你说呢?”
我听了这话一愣,眼眶又迅速一湿,但马上忍住,并暗骂自己没出息。看来冯关还是不相信我,他恐怕觉得我是思虑过度所至。
我沉默一会儿,问冯关,“二十年前,有一件类似的事你还还记得吗?”
“记得,你今天一提我就想起来你向我提过。”冯关想想说。
二十年前,我们年少时一个共同的朋友忽然得了怪病,昏迷不醒,我父母带着我去医院看他,出来时,我一不小心,从四楼沿着楼梯摔到三楼,我的父母急忙奔过去看看我有没有事,可我好好的,父母问了半天才放心,可没走两步,我又从父母手中摔下楼梯,直到楼底。就在这时,四楼的病房里,那个朋友的母亲尖叫一声,我们的朋友就此醒了。
“你做何评论?”我问。
冯关无言地戴上帽子,双手插兜,那身兰色的警服在阳光下熠熠闪光,他像一个真正的警察那样思考着这件事,过了一会儿他说,“恕我直言,那根本就是巧合,或者说你记错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冯关就是这样,任何虚无缥缈的事在他的逻辑里恐怕永远找不到答案。
独自盘桓两天,忧伤渐渐隐藏起来。我又去置办了新手机,该挂失的挂失,然后就去上班。公司的同事们见到我就像看到丑鸟回巢一样,一个个非常高兴。老板甚至跑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回来就好,还以为你出嫁了呢。
坐到办公桌前,桌面上有一层不易察觉的灰,我找了一块抹布一边擦一边想,其实一个人是很容易消失的,也是很容易被人忘记的,不论什么原因,只要它离开一个月,他就可以彻底从人们的记忆中划掉。所以,我回来受到公司同事的欢迎还是很幸运的,这种消失的时间既不长也不短,足以引起人们的惊奇而且还不至于被老板开除。
一上班,时间就过得特别快,忙忙碌碌一上午,午休时,我一边吃饭一边办了一件事,我把电脑主页的背景换成了林岚的照片。这三年,我一直不敢动她的像册,可现在她既然回来了,那么她就有理由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下午我去跟客户谈业务,谈完我假公济私又办了一件私事。我去了一家报社,到广告部,要求登寻人启事。一个大姐非常耐心地接待了我,我拿出林岚的照片,她仔细看看,和我一起商量词儿该怎么写。我问她,这种启示找到的成功率高吗?
大姐笑笑,斟酌地说,有成功的例子,不过,这种事不能单靠一种方法,你还得去别的地方找找。我想想也是,大部分来的人恐怕都是抱着尽人事知天命的意思。大姐又问,她走之前穿的什么。我大略描述了一下林岚的打扮,米色的长裙,卷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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