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我明天再约你!”洛忧风轻云淡地扔下一句话,对我来说却是地雷,差点把我炸得晕头转向。
有了洛忧这句话,无论我怎么解释,芳都坚信不移地肯定我和洛忧在交往。套用她的话就是:校草社花配,天下第一绝!
之后的几天,我都与洛忧共进晚餐,当然,我还把芳给拉上了。有了芳这个大话筒,我们的话题变得更广阔了,连琴棋书画都涉及了。
经过多天的了解,我们发现洛忧简直是全能,基本上什么都会。他读的是计算机科系,但金融、行政管理、外语等都有很深的见解,尤其听他说到外语的时候,芳和我都忍不住要膜拜外加90度仰望了!人才呀,竟然精通英、法、韩三国的语言!
在洛忧的光环下,英语6级的我和英语4级的芳第一次有了要挑灯夜读的冲动。尼码,太丢人了,神哪,给我一碗强力记忆汤吧,我要报考八级英语!
4天后,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沈清衣的画稿,看着上面一张张透着灵气的素描。我满意地笑了,一切居然进展得那么的顺利!而我和洛忧之间的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化学般的微妙变化。
芳则经常取笑我,有贼心没贼胆,人家洛忧都主动了,我却还在原地踏步!我回眸一笑调侃芳说:“你还不是一样,有贼心没贼胆!明明喜欢着洛忧,却总是装作路人那样,少拿我开唰。”
“错,根据校园恋爱达人法则第8条,我这种叫崇拜,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喜欢,但绝对不是爱慕。只有我和他知道,我的这种崇拜是有多么滴纯洁!”
我的嘴角狠狠抽了抽,我当然知道芳说的他是谁,写情书想整她的贼大海嘛!我在心底又为贼大海默哀了三分钟,看吧,贼大海你把芳毒害得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深!
周末,洛忧邀请我去爬山,我从小就不喜欢运动,但对爬山却兴趣有加。我喜欢“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登高方始远,天地纳于心”的绝佳视觉享受!
洛忧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这样的他显得更修长写意了。当穿着一套浅蓝色运动服的我出现在洛忧面前的时候,我捕捉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这是芳给我挑的,她说蓝色比较符合我的气质。而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非常的毒辣也许是太久没运动了,爬到半山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半个人都要报废了,只有大口喘气的份。洛忧好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怡,你的体力有待提高哦。来,先喝水。”
“谢谢。”我接过水,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我发现和洛忧接触多了,我会被他影响到。当然,是往好的方面影响,至少我觉得自己在吃喝这方面变得优雅了很多。
“我们先休息一下吧,你要不要先吃点干粮?”洛忧倚在我对面的树上,关切地问。
我提起精神笑了笑:“不,我爬山的时候,只喝水不吃东西的。”
随后洛忧递给我一块精致的手帕:“这个习惯好!”
“洛忧,我有纸巾。”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纸巾,脸上已经烧得不像个样子,不知情的还以为是爬山爬成这样的。
洛忧递着手帕的手僵住了,但我却没有注意到。休息了5分钟后,我们继续往上爬。但明显,越往上,我的速度就越慢。
“洛忧,要你陪我这个乌龟在这里折腾,还真是过意不去!”我抱歉地冲洛忧笑了笑。
“把手给我!”洛忧命令,我很听话地把手伸了过去。洛忧紧紧地握着我的手,脸上扬起动人的笑容。他拉着我一步步地往前爬去。一种异样的悸动从我身上流过,他的手很修长很温暖,我乖乖地任他拉着,心尖处扑通扑通地跳动着。
眨眼间,竟爬到山顶了,有那么一刻,我怀疑洛忧带着我坐过山车上来的,要不然,怎么这么快?可怜,我还在甜蜜中没有醒过来!
“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洛忧动情地看着脚下无限延伸的风景,脱口而出。我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手,跳起来伸手去抓头顶上的白云,虽然什么都没抓到,但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好了!心中的三千烦恼随风飘散,那是怎样一种豁然开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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