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怎么报的案,我也不知道公安局的警察们是怎么样赶过来的。我只记得他们开始还以为是恶狗伤人,一个警察竟然掏出了手枪,要将它立刻击毙。是我毅然把它护在了身下。而后,我们在黑贝犬的带领下,又在被大雪覆盖的小溪边找到了被潜埋的方子洲的遗体。他的遗体被装在一只黑色的巨大塑料口袋里,已经被残忍地肢解了¨¨¨
等我的记忆完全清晰,精神也重新好起来的时候,我又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而且,算下来,我已经是第三次因为昏迷进住医院了。一位陌生的警察同志告诉我,我的这次昏迷,不是被钝器砸了脑袋,也不是由于过渡惊吓,而是由于悲伤过渡,最终导致了休克。
在医院的日子,我的大脑始终是昏昏沉沉的,人也介乎于似睡似醒之间。其实,我希望、也需要这样,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敢思维,因为只有思维器官的昏昏噩噩,我才能让自己的心灵保持平衡。
出院后,我做得第一件事就是赶到了清水洼,去找那只黑贝犬。
在方子洲的断手处,在半人高的薅草里,我看到了它。它依然顽强地生活在树林中,而且,它似乎一直守候在这里等待着我的出现。不管它的体形对于我的小房间来说,显得多么大,多么不协调,我都义无反顾地把它领回了家,像领回了一个有恩于我的客人。也正是这条黑贝犬分担了我的痛苦,帮着我度过了我人生这段最悲痛、最忧伤的日子。这是观世音的神力,还是方子洲灵魂的造化,我不得而知。
方子洲生前曾经说过,它很聪明。熟人只要一个眼神,它就会过来;生人(或者它认为可疑之人)就是拿肉来诱惑,也是枉然。我发现它真的像方子洲说得那样通情达理、聪明睿智,因为我最担心的它的大小便问题,并没有成为问题。
第二天,一大早,它就用前爪轻挠屋门。我以为它不习惯和我同居一室,又要重新回到方子洲说的它最适合的自由自在的野外生活的环境中去了。我只得给它开了门。于是,它便兴高采烈,飞一样地跑了。但是,没一会儿,我的房门又发出了轻微的声响,它真的又回来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它一早一晚主动地跑出去,是找一些诡秘的地方作卫生间,以它的方式方便去了。
方子洲生前曾经还说过,它没名字。我想直接叫它“方子洲”,但是,又感觉这样叫,以狗思人的动机太明显。如果方子洲活着的话,他一定会为此笑我没才情,太憋脚,且有贬低他的嫌疑。
我又默默地落泪了。人死了,终究不会再复生。我叫它一千遍“方子洲”、“方子洲”,它也终究只是一条曾经和方子洲有过某种关系的狗!
等我的心情重新平复的时候,我终于有了思想的火花。我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方义”!寓意它是一只姓“方”的侠义的犬。当然,这名字当中,寄托了我无限的遐思、无限的苦痛、无限的追忆,还有无限的惆怅。
在清水洼新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我终于找到了方子洲的影子――那个何大爷。由于喜迁新居的原故,他的衣着比过去讲究了,人也比过去精神了。几缕稀疏的白发竟然被他梳理得整整齐齐的。
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问:“方子洲是不是到您的宿舍住了?我跟他说好的,我的房子让给你们,您的宿舍我去住!他可倒好,从薇洲回来,一出门就没个影儿了!”
何大爷的唠叨勾起了我心中的痛,我不想把方子洲遇害的事儿告诉他。因为,我明白何大爷与方子洲共处了多年,感情有如父子,但是,他们毕竟没有血缘关系,我不希望让他额外体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于是,我强忍住酸楚与泪水,撒谎道:“没错。他的确在我那儿。我的宿舍挺好的,是个一居室,比你的房子小不了多少。所以,你就听我的,以后,咱们就不必再换房了!”
何大爷并不理解我的苦衷,听我这样说,不高兴起来:“娶了媳妇忘了娘!这么瞧着,这儿子嘛,亲的后的一个德行!”
我继续撒谎:“方子洲不是不来看你!他¨¨¨出国去了!”
何大爷不愧是一个朴实而敦厚的老人,他听了我的话,没半点怀疑,异常高兴地说:“子洲出国了!谁带他遛达出去的?”
我只好把谎言进行到底:“他在京兴大学找了一份工作,这是派他进修的。”谎话说到这儿,我眼中的泪水终于无法控制,扑簌簌地流淌下来。
“不对呀!我咋听子洲的意思,他以后就要到安全部门干了!”
何大爷的话让我一惊,莫非自打方子洲在薇洲与那个不知名的干警相遇之后,他的行动就已经纳入了安全部门的行动计划?也许他真的从此完全了从民兵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转变?但是,这些都未免来得太晚了!
为了不使何大爷悲伤,我只得顺坡下驴地继续撒谎:“反正,以后他就稳定了,有人给工资,也不用一天到晚到处瞎跑了!”
何大爷的确是老眼昏花、智力受阻了,我异样的表情,我无声的泪水,竟没引起他的注意。他颤颤崴崴地给我倒了一杯茶,不停地唠叨着:“这样好!这样我就踏实了!一天到晚跟这个斗、跟那个打的,事儿是好事儿,老百姓得利了,可自己个儿呢,总不是个常事儿不是。”
我问起方子洲有没有在这里存放东西的问题,何大爷却没说话,起身到卧室去了。而后,他很吃力地提出一个大箱子,连呼哧带喘地告诉我:“都在这儿呢?这回,您提拉走吧,放你们自个儿家里得啦!”
箱子里竟是方子洲的全部摄像器材,而后,就是他认为值得记念和收藏的登载着他摄影作品的报纸和杂志。在一本摄影杂志里,我意外的发现夹着一张孤零零的照片,照片里面的一对男女行为上是搭肩搂腰的,情感上是甜甜蜜蜜的,如果不是曾经有过那么一腿的情侣,绝不会有如此的表现。对这对男女,刚开始我只是感觉面熟,而后不禁让我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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