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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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都扬长而去。只有林琅留了下来,因为他觉得她的话说的很对,也因为他认出了她!

        从那天开始,他就跟着其他的志愿者一起同吃同住同劳动,渐渐地洗清了一身大少爷的习气。

        可惜,凌新兰当时手底下有那麽多人,根本就没有留意林琅的改变,也没有留意这个人是不是和自己曾经相识。

        而现在再见面,凌新兰更是把他忘得一乾二净了!

        林琅回神的时候,凌新兰已经将自己碗里的东西吃的差不多了,开始打他碗中菜的主意。

        林琅一见,急忙盖住自己的碗:「这是我的,我还要吃,你不够自己叫!」

        说着,他急忙用筷子夹了一些菜送入了嘴里……

        丶012英雄救美,我的腰好像又断了!

        把菜吃到了嘴里,林琅才发现,凌新兰说的没错。

        这个菜虽然看起来不怎麽样,可是的确是很好吃!这和饭店里那些名贵的饭食比起来,居然也差不多哪里去,因为,它们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於是,这会儿凌新兰和林琅算是风水轮流转了。这会儿,轮到凌新兰看着林琅吃。只是刚才林琅看她的时候,只是在欣赏她,而她看林琅的时候,却只是在盯着他碗里的食物,直到他碗里的最後一根金针菇进入了林琅的肚子里……

        吃饱了之後,林琅心情大好:「别说,你做饭不怎麽样,但是吃饭倒是不错,这个小地方的东西还真好吃!」

        凌新兰撇撇嘴:「那是,你以为就你们有钱人能吃好,我们这些没钱的人就吃不好了?」

        不知道怎麽回事,林琅总觉得凌新兰在某种程度上排斥有钱人。於是,他急忙解释道:「我都说了,我不是什麽有钱人。我现在住着的,还是朋友的房子。没错,我家里情况是挺好,但是他们是他们,我是我!」

        听了林琅的话,凌新兰不知道怎麽回事,心情忽然好了不少,也感觉对林琅的好感又多了几分。或许是当年的事儿对她的打击太大,对於富家子弟,她是想躲着远点的。当年李晓梅想要跟她做朋友,也是废了很大的劲儿!

        不过从这个时候开始,林琅就已经被她划入了可亲近的范围了!

        两个人起身刚要走,凌新兰忽然撞到了一个醉汉。

        大排档的座位和座位都很近,这样的事儿也经常发生,凌新兰道了歉就想走。

        岂料,对方透过醉眼看见了凌新兰的长相,就缠了上来:「呀,还是个长得不错的小妞。撞了我就想这麽走?怎麽也要亲哥哥一口作为赔偿吧!」

        看着他的样子,凌新兰很恶心,亲你一口,我还打你一巴掌呢!怨不得杜仲不让她来这里,她以前都是在学校周围的大排档,都是学生,治安都好。没想到外边还有碰见这样流氓的时候!

        不过今天她心情好,不想惹事儿,拉着林琅就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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