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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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身上坑坑洼洼都是伤痕,但是那双眼睛透露出的还是如孩童一般的天真和乖巧。

        一点不记得人类对它做过的事情。信赖人,是它的天性。

        “它好像都忘记昨天自己的惨样了。”宋易点点它的小鼻子,“跟你说,以后提防着点人。不许随随便便吃人手里的吃食,更不许再跟人跑了。外面坏人太多,你这条命是捡回来的,实属不易。你得好好珍惜听到没?去小窝呆着去!”

        小东西歪着脑袋盯着女主人望了会儿,仿佛听懂人话,如一团小肉球一般欢快地滚回自己的地盘去了。

        “你说它这随便信人的毛病能改改不?”

        张长胜吃完碗里的饭,擦擦嘴巴回答,“江山易改狗性难移。你就是要吃它,它都会相信你跟着你进厨房。”

        “怎么说?”

        张长胜点上一只烟,宋易瞪他一眼,“这是我家。”

        “少来了。你不也抽?”他递给她一根,她不语,只拉着他去阳台。“在这抽。”

        “以前我也养过一只狗。那狗打我记事开始就跟着我。但是那时候家里穷,我妹妹生病了,家里连颗米都没了。那狗还跟着我,没跑。就跟我一起饿着。乖的很。”

        “后来呢?”宋易也点上烟,吸一口。

        “后来,被我杀了。”

        宋易一震,看着他。

        “那天下午,我跟那狗到后山去晒太阳。其实走的时候,我妈就交代我是去杀狗的。那狗像有灵性一样。走的时候一路泪水涟涟,但还是跟着我。我们到后山上去,我抓起一块砖头,一下子敲上它脑袋。它眼泪汪汪的就看着我,呼啦一下窜得老远,脑袋上都是血。我现在都能记得,那狗就睁着眼睛泪汪汪的瞅着我。我当时心就软了。冲它招招手。”

        张长胜的声音低低沉沉,带些磁性。但是宋易听的心里很不好过。

        “很奇怪。那狗看到我招手,还是欢腾的跑我面前来了。仰着头,哈巴着个嘴。和往常一样逗弄我。我一抬手,彻底结束了它。然后,我把它带回去,一家人又撑了一个礼拜。”

        烟雾缭绕中,宋易看到这个痞子贱男眼里有片柔软。

        他和她就这么在一片沉默里,抽着烟,看看楼下的人来人往。

        宋易本来想问,那狗肉他吃了吗。但是想想,还是没问。

        吃与不吃已经不重要了,是他亲手杀了它。

        他辜负了他从小到大的小伙伴,辜负了最忠诚的伙伴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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