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跟得上,只要你够信任,他走你走,他跑你也跑,似乎也无可厚非吧。
在这样的想法中,她突然停了下来,然后目视前方因台阶作用更显修长的背影,在把自己腹诽了一百遍后默念,这是最后一次。
两秒后,迈步的身影居然真停了。钟磬侧首,“累了?”
隔着几层台阶的简默算是雀跃到极点,正想说不累,前下方已经蹲了个人。她傻眼,忙心虚地解释,“我不累。”
“十分钟内三次撞到鼻子,是身体机能太差?”
“唔,你背我必须克服双倍的重力做功……”
“上来。”口气直接切入命令模式,简默略感伤不起,想及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最终还是低下身,趴在了钟磬的背上。
在运动方面,简默算是天赋型,即先天弹跳力和速度佳,耐力相对较差。不过两人所住的小区就有个运动场,所以她没少被人在傍晚时分拎去长跑。现下才走了几段山路,累是不可能的。这点,她清楚,某人不可能不清楚。
于是,简默的嘴咧得更开了,愉悦的同时,不忘体贴道:“钟磬,累的话就放下我。”
“嗯。”
简默更愉悦了,细胳膊圈紧钟磬的脖子,盯着他的耳廓直瞅。
之前他背过她两次。
一次是他们一起参加完浦市的半程马拉松,她累瘫之际,他蹲在她的身前,于是最终演变成他负责背她、她负责喂水的格局,是谓“有水同享,有汗同脏”;另一次是在两人的订婚宴结束后,她第一次穿高跟,磨破了脚,不坐车不坐公交,他负着她,一步一步,从市里走到了镇上。
那感觉就好像,她是他的宝。
简默陡然觉得心里热乎乎的,没忍住,在钟磬的衬衫领子上印下一吻,轻轻地。再然后,她便借着逐渐泛亮的天光,看到他的耳根微微泛红。
这是……
她不怀好意地一笑,“钟磬,你热?”
“不。”
简默得意地在心里“呵呵”两声,拿毛茸茸的脑袋蹭了蹭他,没去揭穿。
一时间,她不说话,他也不再说话,就这样静了下来,凑出一段说不出的光景。
一人的脚步,两人的晨曦,拾级而上。
向上的脚印,向上的心情,相得益彰。
纵使山长水阔,这幕温情剧的主角只有你我,不也适得其所?
简默就在这种氛围中顿悟了——有时赏景不在于景,在于赏景的心情;而这份心情,又在于身边站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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