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祈晏瞥她一眼,“简助理,你就认定我有怜香惜玉的绅士品质?”
简默遂笑眯眯地接过递来的东西,“目测之下,总监的外套比我的衬衫厚,仅此而已。”
于是,一条价值万的西装成了临时的遮雨棚。
作者有话要说:
、你太有才了
两人口中的小店是麓市的几十年老字号,简默自定居城里,不时会来捧次场。
老板娘见到简默,亲切地叫了句“阿默”,倒是看到和她同撑一把伞的帅小伙,有些不解,趁陆祈晏找位子之际拉着她问:“和阿磬吵架了?”
啊?简默被老板娘强大的逻辑惊到,“他是我上司,慕名找来的,我和他是碰巧遇到。”
“碰巧?这么个下雨天,阿磬怎么舍得让你一个人来?”
简默呵呵笑,自然不好告诉热心的老板娘,她是因为胡思乱想才跑出来的,只能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
闲谈完,简默走至陆祈晏对面坐好。让她意外的是,点单时陆祈晏也没要鸭血。对方大概是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我母亲是基督徒。”
基督教没什么繁文缛节,但不能吃血这一条作为信徒都要谨守。由于简母也是虔诚的信徒,简默清楚这点,表示了解。
陆祈晏笑问:“所以,简助理刚才是在散步?”
简默面带尴尬,“嗯,我比较喜欢下雨天,也喜欢瞎逛。”
“一个人?”
她更尴尬了,所幸猪脏粉是现汤现料,两碗香气腾腾的面很快被端了上来,成功让她逃过一劫。
所谓无知者无畏。让简默没想到的是,更尴尬的还在后头。
作为洁癖患者,简默排斥一切动物内脏,好在此店的大肠干净且滑溜溜还带点嚼劲,她一向能吃挺多。今天大概是因为先前吃了饭,还没过几口,简默就有点犯恶心。鉴于粮食兼老板娘的心意不能浪费,她有点犯愁。
就在这时候,陆祈晏睇她一眼,问:“吃不下了?”
简默点头,然后眼睁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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