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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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刘小姐住在何处?”李子寒问着。

        “哦,住在朋友家,在府城区那边。”

        “府城区?”李子寒听了皱了皱眉,沉思了一会说:“离公司很远,希望刘小姐明天不要迟到!”

        刘芷伶连忙点点头。其实殊不知此时李子寒的心中也正在盘算着谋划着一些事,她在府城区,那么离公司还是挺远的,到时候自然有理由让她换个地方!一想到这些,李子寒的嘴角就莫名地上扬,心情因此变得极好。

        李子寒走后,负责人随即上前,讪笑着说:“既然你明天就要去李董的公司上班,那今天就不用留下来了吧,这几个月的工资,我们也会马上结算给你的。”

        刘芷伶笑笑,摸摸额前的齐刘海,点点头。倒是王姐把刘芷伶拉到一边,说:“丫头,你要去那么好的大公司工作,大姐也替你高兴!可是,你可得注意了,那个李董一看就不简单,你可得和他保持距离了,我看他刚才对你挺特别的。但是啊,这有钱公子哥的话,全是些甜言蜜语,你这样的年轻女孩儿可爱听了,但是呀,那些话,全是鬼话,没一句真的,你可千万别当真!”

        “王姐,我知道的。”

        “知道就好,就怕你在外面吃亏呀!”

        和工地上一些熟识的人打过招呼后,刘芷伶便回到了家。这几天程妈妈出差,只留下刘芷伶在家,再加今天是周末,程莎也会在家,刘芷伶自然也是要想程莎分享这个消息的。两人吃过饭,玩闹一会儿后便躺在床上聊起了天。

        “芷伶,你后悔跟我来市吗?”

        “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莎莎,你知道吗?现在我虽然过得比以前辛苦一点,但是我却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这里没有那些人嘲笑的语气和鄙夷的眼神,在这里了就不用爸爸妈妈整天为了我低声下气地求别人借钱,他们不用干最累的活,他们甚至可以吃得好一点,一周兴许可以吃上三顿肉,而不是像以前一样整天都靠面条度过。甚至在这里,我可以不用看到他,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程莎酝酿了半天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她后悔了,她知道刘芷伶每天工作得有好辛苦。从前的千金大小姐,没有吃过一点苦头,却做着被尘土扬满全身的工作。有的时候,她来学校找她,还来不及换下衣服,学校的女生路过她,有的便会以一种轻蔑的眼神看她,每每刺得她眼睛疼。半响,她才说出一句话:“芷伶,要是真的很难过下去,我们还是回去吧。至少可以有个依靠啊。而且,曹笑轩他会帮你的!”

        “不用的,莎莎,真的不用的,这条路是我自己选择的,再困难,我也会走下去的。”刘芷伶顿了顿继续说道,“莎莎,以后不要再提那人了吧,既然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我又何必死抓住不放呢,我不想作践自己!”

        最后一句听得程莎眼眶酸涩,她和曹笑轩的一切,她一路看过来的。作为一个旁观者,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曹笑轩看向刘芷伶时眼里满满的爱意。可是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在她最困难的时候,抛弃她,选择了易晴。他对易晴一向的冷淡是众所周知的,可是他还是选择了那样一个飞扬跋扈的女孩子,甚至是看着她欺负芷伶,一次比一次过分。

        “对了,莎莎,我换工作了,明天会去公司上班,工资是以前的好几倍呢。”

        “?天呐!芷伶,那可是李氏的总公司啊,老巢啊!据说选择员工要经过十多道程序考核呢,你怎么说进去就进去了?难道天上真的掉馅饼了?”程莎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侧身看着刘芷伶,满脸的不可思议。

        “对呀,就这个馅饼还真被我接住了,咬上了一口。”刘芷伶笑笑,躲过程莎飘过来的一巴掌,正经地说到,“今天啊,我们那个工地的金主来了,就是李氏的李子寒和他的爷爷,那个爷爷很是和蔼,问了我的情况后,李子寒便问我有没有考过大学,然后就叫我去那里上班啊,做文秘工作。”

        “听说李子寒从来都不近人情,这次怎么这么好心地帮你?”

        “我怎么知道,可能是因为他爷爷在旁边,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善良吧,老人家不是都喜欢这种吗?”

        “恩,也对哦,不过,你可得事事小心一点呀!”

        “好啦,好啦,我知道的。”

        “做文字写作方面一直是你的强项,虽然,你没有念大学,但是以你市一中著名才女的水平,这点事应该不成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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