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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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家伙,有时候是恶魔,有时候,又像个未长大的孩子,温柔的牵动人心——怎麽,又想起那个混蛋了?

        自那一日热吻之後,他已经两天没有音讯,怎麽,当她是什麽?想到这里,她不禁咬牙切齿起来。

        郭允权伸出黑黝黝的大手一把便将清月从水坑中拉出,接着检查汽车引擎,只看了几分钟便摇头无奈道:「小姐,发动机过热,我修不了。这样吧,我给你拖到镇上的汽车修理厂去,老板跟我比较熟,我车都在他那里修。」说着,去车上取拖车工具。

        他身材健硕,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只要身体轻微用力,胳膊与胸膛便隆起一块块肌肉——雄性的力量。

        她忽然想:冯洪健是否也是这样呢?他的胸膛温暖而有力,又厚实又绵软。

        等等!自己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他都已经将自己抛诸忘川了!拜托,有点骨气,好不好?

        三十七度的骄阳下,她哀叹起来:一定是被酷暑引发出莫名的情绪!

        不怪师太用那支尖锐的笔写道: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是个!

        她脸颊涨红,愁眉苦脸,眼内却是愤怒而狂热。

        郭允权吓一跳:「小姐,车送去修车厂很快就能好,放心,老板同我是朋友,会算给你便宜的。」

        装吧,你就装吧!宋清月白他一眼,钻进了自己的车,跟在大卡车後面。

        男人都是这样:有求於你的时候,百般手段,都使出来,就怕不能将你哄得舒服贴心。对你不再有兴趣之时,对不起,小姐,你是哪一位?

        并不是啊,也有女人和自己的男人,甜甜蜜蜜如胶似漆——就像自己父母,恩爱一辈子还不够,大有缘定三生的趋势。

        那一定是她自己的问题了,宋清月,有哪个男人能一直守候在你身边的?从初恋男友,到前夫,再到老王,再到冯洪健:从书呆子,到滑头仔,再到老实人,再到花花公子,她宋清月,始终没有能力留住半个。

        她将头伏在方向盘上,一定是太热了,她已经热得神经错乱了,才会整天的「男人」,「男人」。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内分泌,搞不好是因为更年期提前报到,所以才会整日胡思乱想。

        阳光无情地在头顶射出万道金光,窗外灰尘四起,看不见路,凭借有节奏的震动感,她感觉到路面由残破的水泥道变由成了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路旁没有半点绿色植物——足以解释,火港为何灰尘满天,初来乍到,会以为来到了沙漠。

        车内残存的冷气消耗完毕,整个车像个巨大的蒸笼,她热得头发都黏在脖子上。那个人的影子,却在她心头越来越清晰,自己,这是怎麽了?

        丶第三十章冰女的关心

        难道自己出师未捷先热死,岂不是让那个女魔郦晟笑得泪满襟?

        唉,上个月坐冯公子的跑车,太阳比这还烈,也不见她热成这样。

        唉,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了?

        唉,路竟然这样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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