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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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痛苦地闭一闭眼:原来她离婚的消息只值三十块钱!

        罗咏春见清月默然无声,抬起头来打量她表情,小心地说:「姐姐,你生气了吗?我没有问杨大妈,是她听说我的住处,主动告诉我你这个邻居的事情的。」

        清月无语,她不想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她指一指隔壁:「你也承认你住隔壁了,请你回去吧。」

        「不,不,我不!」罗咏春双手圈住她的右胳膊,这小女孩尚未完全长高,穿着高跟鞋也只及她的下巴,整个人大半个重量挂在她的右边身体上,那娇憨的样子竟与英英有几分相似。(英英:该死的作者,竟然说我像她!)

        清月心一软,口气也没那麽强硬:「那你缠着我做什麽?」她又不能让你父母破镜重圆!想到她幼年失去父母,不禁又软下心肠柔声安慰道:「你已经长大,不要再用小时候的事情来折磨自己。」唉,真是语言枯竭,一个自幼缺乏父母疼爱的人,长大要用多少爱才能填补她内心的空虚。

        咏春仰头望她,痴痴地说:「宋姐姐,我一见你便十分亲切,你很像很像我的外婆。」

        来了,那男妖说自己像他亡母,这女小妖说她像她外婆,她宋清月有何德何能,竟像全了他们的长辈,而且还是已故之人!她用手抚一抚脸颊,自嘲道:「是吗?我竟然已经老成那样。」

        「啊,不是,宋姐姐,你不要误会。」咏春急急地解释:「我外婆去世的时候十分年轻,只有三十八岁。真正的红颜薄命。」

        清月差点被一口口水呛住,她一时不知该如何接口。

        那小妖像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沉浸在回忆之中:「外婆十六岁生我妈妈,妈妈又十六岁生我,外婆真正爱我,像是在弥补当年对妈妈亏欠的母爱,在我心目中,她才是母亲。」

        语气低沉,说不出的哀伤,可是那张小小的脸上却充满阳光,清月几乎可以肯定,与外婆生活的那几那几年才是这年轻女孩魂牵梦萦的最无忧无虑的童年。

        果然,咏春叹口气:「那是我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光,只有六年。」

        宋清月刚要出言安慰她,只听一魅惑男声在她身後响起:「是吗?春春,你同我生活的几年你不开心吗?」

        丶第五十三章红杏出墙

        惊吓中,清月回头:只见郭允权站在身後,小小的阳台一下站了三个人,显得拥挤不堪。

        再一次被惊吓,她指着这个不速之客:「你?????你是怎麽来的?」

        「爬阳台。」郭允权答得言简意赅,说罢,双手一伸将罗咏春揽回怀里。

        唉,这穿着清凉的罗咏春倒没有脸红,裹得严实的宋清月倒脸红了——好吧,她承认是因为近距离看到俊男美女的半裸的身体,她的这一对芳邻有必要穿得如此清凉,并且一齐约好在半夜十二点半来爬她家的阳台,而且还要紧密拥抱吗?

        还没有容她疑虑,这对俊男美女已经开始口角,罗咏春努力挣脱他怀抱:「你,你给我滚开!你晚上居然敢把蜜蜜带回家,当我的面和她亲热!」

        郭允权耸肩道:「当初说好各玩各的,不相互束缚的,你今天下午和宋小姐的男友搭讪,我也没有过问。」

        两人这一来一去,简直视宋清月这个主人於无物,她听得清楚明白:原来是狗肉协议被撕破,导致醋海生波。

        她举起手:「停!两位吃醋吵架回自己家,别在我家阳台上吵架!」

        两人一起横眼看她,显然根本不把她这个主人放在眼里。

        被贴上多管闲事标签又被忽略的宋清月愣在当地,继而冒火,她转身进了房间,关好阳台玻璃门: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们吵你们的,关住一夜,看你们是不是还有力气。

        那沉浸在战火中的两人浑然不觉,在芳邻的地盘上口角争鸣着。待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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