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林子秋的人都知道;这个家世显赫却叛经离道的公子哥嗜甜如命。
有一年冬天他迷上了一种糖果,这种有着鲜艳漂亮包装的小零食甜得让人发腻,含在嘴里如会融化的琥珀,黏稠的甜味飞快的在口腔里蔓延;像在湖里投掷一粒小石子那渐渐散开的波纹。
这个味道尝过后他再也忘不掉。而他有个坏习惯;一旦喜欢上一种食物;就非它不可;一定要天天尝;直到吃腻为止。比如他喜欢上了这种外表看上去很廉价但实际上很美味的糖果;那么短时间内就再也不会尝试其他糖果;除非吃腻;否则休想让他有换口味的念头。
何耿曾笑他;男人爱吃糖不像话,简直跟娘们一个样。他的回答是挑挑眉,泰然自若的从兜里翻出颗糖,慢条斯理的剥开糖纸,在何耿无语的表情中将通透美丽的甜味晶体优雅享受的放入口腔。
然后告诉何耿:甜的东西可以帮助他释放压力。
他一向很纵容何耿。何耿是他在垃圾场捡回来的不良少年。他的父母与姐姐在他年幼时的一场大火中丧生,据说那场大火的起源是他好奇心作祟,偷偷拿了父亲的打火机躲在房间里玩耍,后来不慎点着了蚊帐,大火一发不可收拾。最后一家四口只有他成功获救。虽然当年他只是个六岁的孩童,但大多数人都并没有给他好脸色,福利院上到院长下到与他同寝的小朋友,个个讨厌他,畏惧他,不与他说话,不与他交流。所有人好像都得了被害妄想症,生怕他某天一时兴起又大肆纵火,伤人害命。
林子秋把何耿从垃圾场捡回去那年何耿十五,比他小一岁,一头染得熏黄干燥的长头发,上身光着,瘦削干巴肋骨突出,下面穿着条不知从哪旮旯里翻出来的花裤衩,嘴里还叼着根皱巴巴的烟:“老子亲手杀了爹妈亲姐,谁都怕我,你胆子真大,敢带老子回去?”
“为什么不敢?”
林子秋微微扬起嘴角,与他对视:“不就是成了孤儿而已。你在这里自怨自艾自甘堕落,却不知比我幸福多少倍。”
很多年后,何耿在森凉幽冷的监狱扒着铁窗想起那一幕,仍是记得那时明明是七月的阳光,本是最好的,可穿着白衬衫亚麻色长裤校服的少年,面容年轻透着养尊处优的干净冷静,脚下踩着的却是一团经年散不去的阴影。
后来他很长时间都没想明白,当初自己将杜晓培骗到林子秋身边到底是对还是错。
是蜜糖,还是砒霜?
他原以为杜晓培之于林子秋只是一种很快就会吃腻的糖果,却没想到她原来是毒蛇用来引诱亚当堕落的那颗苹果。
杜晓培第一次知道林子秋心理有毛病是大三下学期。
那之前她从旁人口里隐约知道他的家世很好,比她还要好。他爷爷退休前是共和国上将,父亲年前升任部级干部,母亲是拿奖无数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导演,在圈内跺跺脚都能引发一场地震,他是家里的独子,平时锦衣玉食万千宠爱于一身,作威作福无人敢惹。
她很讨厌纨绔子弟,虽然她本身也算得上是其中的一员。但她讨厌他的理由很充分:这个人绝对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而林子秋就是流氓中的流氓,流氓中的翘楚。
他不吸毒,却让手下人贩毒;他不嫖妓,嫌人脏,却把夜总会当做连锁店一样开;他不赌博,却是b市数家臭名昭著的地下赌场的老板。
那些在她眼里看来,都是肮脏混乱的,普通人不愿也害怕触及的黑暗世界。
其实那天本该很浪漫的。
前一晚他在千里外的城给她打电话,语气透着罕见的歉意,说接连几天都很忙,没空陪她过生日。
彼时强悍的程蔓蔓童鞋已经修完了大学四年所有学分,被傅老教授钦点为关门弟子,成天不是在实验室就是在导师家里混,完全把室友抛在了脑后。不过她很理解,自古情字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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