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了一个人,虽然他很少说话,但却教给了我许多东西。”
“哦!原来如此啊!”龙洁昂道看向了天空,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
春哥抱着八神就此离开了,他没有选择坐出租车,因为他知道自己受了重伤。这不是一般意思上的伤,杨叔的电击是直指心脏的,而曾哥的狮子坐也是破坏内脏的,他虽然有着近乎完美的钢铁肌肉,但内脏却无法锻炼的犹如钢铁,所以现在春哥这个强壮的身躯里,已经受到严重的损坏。就像是一棵参天大树,被白蚁从中间蛀空了。
尤其是最后的那一招超科学的电磁炮,那是杨叔的成名绝技,对敌人造成的复担极大。对付这一招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让他用出这一招。曾经作为杨叔的战友,春哥早就知道了这个道理,但他却没有这么做。究其原因,还是一个字——“义”。
就如春哥拼命救出八神,拼命帮助三岛一样,春哥对老战友杨叔,甚至视自己如仇家的师弟,也一直抱有着爷们的情义。
别人不仁,我不能不义。
宁让天下人负我,我不可负天下人。
这就是春哥的信条,也许现在听起来很可笑,很多人会觉得很傻、很天真。但春哥却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他是一个不肯放弃信念的纯爷们。
青国古代的“侠”和“义”,在春哥身上完美的复苏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重情义,轻生死。”
这就是所谓的侠和义,在这两项元素里,再加入一些肌肉,就制成了春哥。
如果以标准的数学等式表示的话,那就会有一条颠簸不破的真理。
春哥=侠义+肌肉。
除此之外,毫无杂质,这就是所谓的“纯”。
春哥明白自己的伤势,现在他的意志不能松懈,更不能停下前进的脚步。只要他稍稍的松一口气,五脏立马会出现功能紊乱,那样离死亡也就不远了。
春哥视不在乎自己的生死,但八神不可能有事,他一定要将她安全送回。
“唉!看来我真是技法生疏了,竟然变得这么狼狈。”春哥微笑着轻叹了一口气,想通过聊天来缓解一下痛苦,“小庵,你知道吗?当年我当佣兵的时候,杀人是从来不眨眼的,每个被我杀死的人都很容易认出来,因为那个人的身体破碎的太不象样了,除了我之外,没人能做成这样。呃……”
春哥刚讲到了这里,突然觉得有点失言了,八神只是一个上高中的小姑娘,那里见过这样恐怖的事。
“嘿嘿!对不起,说错话了。”春哥憨厚的一笑,忍着翻腾的五脏,道:“我给你唱个歌听吧。”
春哥清了清嗓音,唱起了自己的歌。
“谁在最需要的时候轻轻拍着我肩膀,谁在最快乐的时候愿意和我分享,日子那么长,我在你身旁,见证你成长让我感到充满力量……”
春哥一开始只是小声唱,后来越来越舞台气势,竟然在大街上高声清唱了起来。在大街小巷里散步的人们,听到了春哥的歌声便跟了过来。在街两侧的咖啡馆、酒店里人,也从玻璃窗里看到了春哥,也汇聚进了追随的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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