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唯唯诺诺说不知道,她弯腰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将我的手稿拎出来,翻开,指着纸张上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再次咆哮:“你说!这是什么?”
我探头一看,心中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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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手稿寄出的时候我还没来北城,而是在一个比北城小很多倍的城市里念大学。
那个城市小到一天就可以步行转完,而且大半天是浪费在我们学校里兜兜转转着找校门,可见这学校的构造之奇特,在里面生活三年我竟然还不辩方向,叫人怀疑学校的创始人是不是桃花岛后裔。
(bp;最奇特地是在那学校的中央地带,真有一片茂密得稍微胖一点的人都挤不进去的桃树林,每年大家春心荡漾的时候那桃花便跟着淫荡地盛放,勾引得校摄影队的家伙狂流口水,纷纷扛炮上阵,白天利用相机望远选场地,晚上带上马子轻装上阵。
而《野兽森林》里那个令我哀怨不已的女人就是我在这里一脚踩到的,这让我后来总结饭后运动的好处时很有些感慨,散步不光可以踩到狗屎,还可以踩到和狗屎决然背道而驰的妞。
那天是我大学四年唯一的一次出去宵夜,回来时校园里该灭的灯和不该灭的灯全灭了,我在一片黑暗里三碰两撞七绕八绕就冲到了这个地方,耳听身边一声哎呀,我迈出一脚又是一声哎呀,两声惨叫以吓破豹子胆的方式和力度提醒我脚下软绵绵的不可能是楼梯,初步估计是一个女性,是人是鬼暂时还没有勇气考虑,主要问题是我正在酝酿一个比她气势百倍的惨叫。而我那声惨叫最终没有发出来,原因是我忽然被人卡住了脖子。
卡我脖子的人威胁我说:“今天的事你最好不要说出去,要不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我咽下那声惨叫说:“大哥到底什么事啊?”
他冷笑说:“就是我非礼宁萌的事。”
我说:“嗷,我知道了。”
他卡着我脖子的手开始颤抖,再次冷笑说:“反正你也没看到我麻剑的样子,说出去也没人相信。”
我说:“麻剑是摄影社的社长啊谁都知道。”
他又逼出一丝冷笑,然后忽然松开我,骂一声:“操!”掉头就跑。
我站在原地思索良久,忽然反应过来原来这家伙原来是个###,正待开口大笑,忽然右腿上一块肉疼得好像要掉下来,下面传来声音:“你究竟要踩我到什么时候?”
这就是我第一次认识宁萌的经过。
啊……是健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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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萌后来的回忆,当晚的情形是这样的:宁萌怀着对社长这个衔头的崇拜,陪麻剑聊了六个多小时天,直到天都没了直到伸手不见五指直到伸手来脱裤子,宁萌终于明白了一个但凡搞摄影的人都明白的真理:黑暗中方可看见真相。不同的是,摄影者是在暗房洗相片时明白的,而宁萌是在黑暗的树林里被洗脑洗明白的。
麻剑也算能耐的,给人家洗了六个小时脑,没把人家洗晕倒把人家洗明白了,更能耐的是他把自己洗糊涂了,这从他离开时对我说的那段经典的话可以看得出来。
宁萌明白过后想到的是清白,于是挣扎逃跑,出树林时绊了一跤,跌倒后十分荣幸地被鄙人一脚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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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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