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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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承均叹道:「我实在没办法找出金的来历。之前去过大学查资料,听金的口音是英国人,但我查遍了当时英国领事馆的出入境资料也没查到一个符合。」

        鬼老头没应他的话,自顾自拿起金的寿衣──虽然是清代朝服样式〈注一〉──饶富兴味道:「这是他身上穿的?有意思。」

        「哪里?」

        鬼老头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又开始教训:「就叫你要认真一点,这个不学那个不学的,你以为哪个师父可以让你这样挑?」

        「那是因为您的观念太落伍了。」于承均挖苦道:「盗墓这行越来越难做,现在大家都搞火葬,现存的古墓大概也都被挖得差不多,大概等几年后就没墓可盗了。」

        「这、这是两回事啦!臭小子,你别模糊焦点!」

        正当两人为了盗墓业的远景争执不休时,金睁开了眼睛。

        嘴里还有淡淡血腥味,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恶心。这味道让他魂牵梦萦了许久,至今终于真正尝到。金能感觉到吞下的血液化为一股股暖意流向四肢百骸,这种甜美的感觉却让他感到沮丧。

        他已知道自己得靠活人血肉才活得下去,但在他已尝过了均的味道之后又怎么有办法接受其它人的?可他也不愿均为了他在身上下刀……

        金明白自己渴望撕裂血肉的欲望。纵使平常压抑得下去,但将近月圆的时候就无法克制体内汹涌的感觉。

        其实他都记得,记得自己发狂时的样子和想法。当时的他除了食欲以外完全无暇想到其它东西,站在面前的人就像是一盘盘料理好的佳肴,只等着他去享用。就连于承均也是,自己只将他看做一道极品料理罢了。

        这回虽然撑过了,但难保下一次不会变本加厉,他可不希望自己清醒后见到的是一堆断肢残骸。金缩回被子里。虽然他冰冷的身体无法使被窝暖起来,但这被子里有于承均的气味。闻了半晌,他才慢慢起身。

        金甫一走出房间,于承均马上敏感地察觉,走到厨房旁等待金出现后,关切道:「你还好吧?会饿吗?」

        鬼老头酸溜溜道:「师父我怎么就没人嘘寒问暖?」

        「如果师父您愿意将之前赊欠的帐还清,我自当明白怎么做。」

        金看着于承均包扎起的手,轻声地说:「你让我喝了你的血……」

        「避免浪费。」于承均振振有词道。「既然你需要喝血,比起去外面买血袋倒不如用自家产的。你没见过在家里种菜却不吃、还要花钱买菜的人吧?」

        金愣了愣。他活了二十……一百二十年还真没见过比于承均还节俭的人,为了省钱竟把自己当成如乳牛一般……金此时更加确信,于承均的确是个承袭传统美德的人,而他也毫不掩饰地将想法说了出来。

        鬼老头嗤之以鼻道:「他那叫抠门!小气!你这黄毛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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