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未能表示意见,就这样被于承均给卖了。
为了庆祝金找到工作,鬼老头提议大家狂欢一番、喝酒喝个通宵。叶离不屑地表示,这没什么好庆祝的,纯粹是老酒鬼酒瘾发作罢了。
金半是高兴半是沮丧喝着酒……拜殭尸体质所赐,他现在是千杯不醉。他虽然不吃饭,但还是会喝些水酒,不晓得那些水分是被身体吸收还是蒸发掉了……
于承均知道金在郁闷些什么,倒了杯酒给他道:「怎么,找到工作不开心吗?」
金不情愿地扁嘴道:「开心是开心啦,不过想到要见那个罗教授就觉得很讨厌。」
「我不清楚你对罗教授怎么会有偏见,但他无疑是个好人,竟然愿意雇用来路不明的你。更何况你今天做了多少事我可是都看在眼里。」
「那你看到我和那些女孩们打情骂悄时,心里会不会酸酸的?」金满怀期盼问。
「不会。」于承均僵硬地回答。
身为一个男人,怎么会有人愿意灭自己威风长他人气势?金那副得意的样子分明就是想炫耀自己很受欢迎的吧!
于承均完全误解了金的心意,冷酷道:「还有,现在是你找工作,哪有人找工作还要先看老板顺不顺眼的?」
吃了一记闷拳的金辩解道:「我的第六感就是觉得他怪怪的嘛。」
叶离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口齿不清道:「你跟师父说这个没用啦,他才不相信什么预感还是第六感的咧,除非他亲眼看到那个劳什子教授在街上裸奔还干嘛的……」
于承均看了看叶离手上的啤酒罐,质问鬼老头道:「师父,您怎么可以让叶离喝酒?他还未成年。」
鬼老头奸笑道:「他酒量还不行,喝这么一点就醉了。」
于承均和鬼老头边喝酒边争执不休,而金只是默默地思考着。于承均近来对他的态度变了,被骂可说是家常便饭,但他对这样的改变感到喜悦,于承均开始在他面前展现真实的情绪,没有掩饰、没有客套。
刚认识时的于承均看起来温和,但总有种距离感,而越相处就越知道他真正的面貌。
于承均没什么耐性,不常发作的原因是他的懒惰更胜于不耐烦,所以见到看不下去的事,会先衡量其后能会造成的连锁反应,然后决定顺其自然;对他来说,只有他关心的人事物值得花时间思考,其余大部分时间,于承均常处于放空状态。
金曾问过,和他一起坐了一下午看电影的于承均对于剧情有何感想,而于承均只是呆愣着,连自己看过什么都忘了……或者应该说他的心思根本不在那上面。
于承均就是这么个不解风情的人,但却会为了找出金的身世而废寝忘食,这一点让金非常庆幸,幸好自己遇上的是他。
金就是喜欢这样的于承均,喜欢他的迟钝、喜欢他的锱铢必较、喜欢他的不解风情、喜欢他的口是心非……
金不再怨恨当初杀了他的人。若不是这样,他也没机会在百年后的今天遇到于承均,是于承均让他真正感觉到了活着的喜悦和单恋的酸涩。
「喂,阿金,你很不够意思喔。」叶离的醉话打断了金的思考,气势汹汹地说,「怎么你没喝?瞧不起我买的酒吗?快给我喝下去!」
于承均放下杯子:「叶离,该去睡了,再喝下去你明天就会知道宿醉有多难受。」
「耶?这是乌龙茶,怎么会宿醉?」叶离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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