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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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程岩看到这些东西后,眼睛顿时睁得老大,“这、这是?”

        “这叫做白金,由金、银按照不同比例合成,呈现出比黄金更加典雅、比白银更加灿烂的高纯度银白色,具体合成的办法我也写在了纸上;另外我还设计了几款与时下款式不同的首饰,你就用这合成的白金去制作。这种制作方法以及这种混合金属在整个天日乃至全天下也是找不到的,所以,程望,你该知道怎么宣传吧?”我笑着交代完毕。

        “少爷,我一定会办的比琉璃宴还要好!”程望拍胸脯接下了这艰巨的任务!

        “那是当然,我也将我的几点小意见写在了那些纸上,除了那几条外,其他都由你全权负责!”我狡黠地一笑,眼光瞟向清歌,清歌扬起了眉毛,眼中闪过询问。

        我设计的图纸已经给他看过了,还得到了他为我层出不穷的奇想的惊讶赞叹,可是怎么布置宣传我却打死也不告诉他,所以他马上猜到肯定是与他有关并且是以比较难让人接受的形式出现。可是无论他使用柔情攻势还是“严刑逼供”,我不吐口就是不吐口,开玩笑,一旦吐口了,还有什么搞头?

        清歌的眼中充满了宠溺和无奈,我暗中吐吐舌头,要是他知道我打算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充当白金首饰的模特,即使再爱我他也会生气的吧?就算他不生气,可是也肯定僵硬紧绷,表现不出我要的那种流畅自然的贵族美了!

        [第一卷雏凤清声:第三十三章真相]

        程岩花了半个月时间试炼出了白金,虽然有些粗糙,但也足够让我欣喜若狂了!他果然是炼金术奇才,放在现代,年薪百万以上绝对不是问题,当然,我也不会亏待他就是了!

        第一对婚戒出炉了!

        我喜滋滋地捧着它们,精致的戒身上是两颗被箭对穿而过的红宝石心,戒指内侧我让程岩刻上了“”的字样,在现代来说算是普通到了极致,跟我父母手上的那对一摸一样,可是在目前这个古代,恐怕没人知道我这个杰作的意思吧!呵呵!

        在这之前我只打算设计一些精美的手链之类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以新颖来吸引客人,毕竟我手头的这些金银成色不是最上等的,只有从款式上来取胜了。

        可是,因为有了清歌的爱情,我想起了父母手上那一对一辈子都没有拿下来过的金戒指,即使后来出现了时髦而更加贵重的铂金,我父母的手上,唯一仅有的装饰依然是那对朴素的婚戒,所以,我想到了制作婚戒这一方案!

        清歌如果收到了这礼物,会有什么心情呢?如果我在这时候提出要求,就算是有满肚子无奈也肯定会答应吧!

        一路马车来到清歌住的别苑,这是我第一次到清歌住的地方来,门卫并不认识我,可是当我说了我的名字后,他竟然连通传都没有,就满脸堆笑地放行!

        不会吧,清歌对我的亲昵表现连他都知道了吗?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全澜城的人都知道了?

        进到内院,果然不愧是清歌住的地方,虽然不大,却清逸淡雅,庭中遍植松柏,郁郁葱葱,清凉无比,回廊两旁的花坛上白菊吐蕊,花姿正浓,一个小小的水池,池中残荷茕茕独立。

        整个别苑里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人影,听清歌说他不喜欢人多,可是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连一个仆人都没有,那这个别苑平时谁来打扫?

        我依着清歌曾告诉我的路线寻找书房,这时候清歌应该在书房,这个满是梅树的干净小院,一定是清歌的寝处兼书房了!

        我刚一进去,便听到了一个陌生的男声,正和清歌说着话。

        “父亲的病情加重,希望你早些回去!”低沉的声音中有着不易觉察的伤痛。

        “我常年奔波在外,父亲怕是早就淡忘了我,何况,我若回宫,你的母亲……”清歌的声音中竟多了一丝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冷酷,令我的心微微一颤。

        “父亲一直觉得愧对于你,怎么可能把你忘了?我是奉太后密命召你回去的,其他人岂敢置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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