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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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第一次求婚意向发生得很早,在小学最末的一年,这篇童年往事写成了一个短篇叫做《匪兵甲和匪兵乙》,收录在《倾城》那本书中去。

        总而言之,爱上了一个光头男生,当然他就是匪兵甲。我们那时演话剧,剧情是“牛伯伯打游击”。我演匪兵乙。匪兵总共两人,乙爱上甲理所当然。

        为了这个隔壁班的男生,神魂颠倒接近一年半的光景,也没想办法告诉他。可是当时我很坚持,认定将来非他不嫁。这么单恋单恋的,就开始求婚了。

        小小年纪,求得很聪明。如果直接向匪兵甲去求,那必定不成,说不定被他出卖尚得记个大过加留校察看什么的。所以根本不向当事人去求。

        我向神去求。

        祷告呀——热烈的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去哀求,求说:“请你怜悯,将来把我嫁给匪兵甲。”

        这段故事回想起来自然是一场笑剧,可是当日情怀并不如此,爱情的滋味即使是单恋吧,其中还是有着它的痴迷和苦痛。小孩子纯情,不理什么柴米油盐的,也不能说那是不真实。

        (bp;等到我长到16岁时,那个匪兵甲早已被忘光了,我家的信箱里突然被我拿到一封淡蓝色信封信纸的情书。没贴邮票,丢进来的。

        从那时候开始,每星期一封,很准时的,总会有一封给我的信。过了好几个月,我在巷子里看见了那个写信的人——一个住在附近的大学生。没有跟他交谈,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身轻轻关上大门。

        那个学生,寒暑假回到香港侨居地时,就会寄来香港的风景明信片,说:“有一天,等我毕业了,我要娶你,带你来坐渡轮,看香港的夜景。”

        我的父母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信件我自己收起来,也不说什么,也不回信。

        偶尔我在黄昏时出门,他恰好就站在电线杆下,双手插在口袋里,相当沉着也相当温柔平和的眼神朝我望着。我直直的走过他,总是走出好几步了,才一回头,看他一眼。

        这半生了,回想起来,那个人的眼神总使我有着某种感动,我一点也不讨厌他。

        两年之后,他毕业了,回港之前的那封信写得周详,香港父亲公司地址、家中地址、电话号码,全都写得清清楚楚。最后他写着:“我不敢贸然登府拜访,生怕你因此见责于父母,可是耐心等着你长大。现在我人已将不在台湾,通信应该是被允许的。我知你家教甚严,此事还是不该瞒着父母,请别忘了,我要娶你。如果你过两三年之后同意,我一定等待……。”

        那时,我正经过生命中的黯淡期,休学在家好几年,对什么都不起劲,恋爱、结婚这种事情不能点燃我生命的火花,对于这一个痴情的人,相连的没有太多反应。

        后来,那种蓝信封由英国寄来,我始终没有回过一封信,而那种期待的心情,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很鲜明。如果说,今年有人求过婚,那位温柔的人该算一个。

        等到我进入文化学院去做学生的时候,姐姐出落得象一朵花般的在亲戚间被发现了。那时候很流行做媒,真叫“一家女,百家求”。我们家的门槛都要被踏穿了。

        每当姐姐看不上的人被婉转谢绝的时候,媒人就会说:“姐姐看不上,那妹妹也可以,就换妹妹做朋友好啦?”

        我最恨这种话。做了半生的妹妹,衣服老是穿姐姐剩下来的,轮到婚姻也是:“那妹妹也可以。”好像妹妹永远是拿次级货的那种品位。每一次人家求不到姐姐,就来求妹妹,我都给他们骂过去。

        那一阵子,三五个月就有人来求亲,反正姐姐不答应的,妹妹也不答应。姐姐一说肯做做朋友,那个做妹妹的心里就想抢。

        那是一个封闭的社会,男女之事看得好实在,看两三次电影就要下聘。姐姐就这么给嫁掉了。她笨。

        我今生第二次向人求婚还是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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