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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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大豪杰或大枭雄,一旦听人说:“那时候,你还小,有一天,正拿着一个风筝……”也不免一时心肠塌软下来,怯怯地回头去望,望来路上多年前那个痴小的孩子。那孩子两眼晶晶,正天不怕、地不怕地嘻笑而来,吆呼而去。

        我总是尽量从成年人的言谈里去捕捉他幼小时期的形象,原来那样垂老无趣口涎垂胸的人,竟也一度曾经是为人爱宠为人疼惜的幼小者。

        如果我曾经爱过一些人,我也总是竭力去想象去拼凑那人的幼年。或在烧红半天的北方战火,或在江南三月的桃红,或在台湾南部小小的客家聚落,或在云南荒山的仄逼小径,我看见那人开章明义的含苞期。

        是的,如果凡人如我也算是爱过众生中的一些成年人,那是因为那人曾经幼小,曾经是某一个慈怀中生死难舍的命根。

        至于反过来如果你问我为何爱广场上素昧平生的嬉戏孩童,我会告诉你,因为我爱那孩童前面隐隐的风霜,爱他站在生命沙滩的浅处,正揭衣欲渡的喧嚷热闹,以及闪烁在他眉睫间的一个呼之欲出的成年。

        分终于,她和他离了婚。

        他始终不能接受这个啃噬他心肺的苦痛,也始终无法习惯家屋中没有她的生活,甚至,时不时的,他会狠狠握两拳,咬牙嘶声地低喊着她的名字!一遍,一遍,又一遍。

        电话铃响的时候,他正呆瞪着天花板切切地思念着她,以致当他听见她的声音响自话筒的那一头时,竟而惊诧得怎么也回不出话来!毕竟,在他们离婚后的这两个多月来,他们之间还从未联系过。

        “怎么不说话嘛你!我在问你最近吃得好不好?睡得怎么样?”

        怎么吃得下睡得好?但他还是中规中矩地答复了!老天,他想,她还是关心他的!“强,谁给你洗衣服?”他斜眼瞄了一下浴室里那一盆乱糟糟,口中告诉他自己洗衣服,心中却狂狂地喜悦着!她喊自己“强”呢!当他们吵闹得最凶时,她一向是“郭志强”连名带姓地吼叫他的!他喜得眼都湿了!她唤他“强”呢!“我今天打电话来,也是,也是想了好多天的。我,我,我实不不好意思给你打电话,我,我开不了口哪!”他的泪潺潺而下。当初,她是多么坚决而强硬地办了离婚手续,如今,她悔了吗?他歪斜着脸孔,将泪与涕水轻抹在肩头的衣衫上,思忖着,要不要稍稍刁难她一下再接受她的忏悔?她缓缓的,似乎考虑了又考虑,最后又唤了他一声“强”,然后才结结巴巴地困难地开了口:“我,我们分开的时候,我不是把那个描金的德国瓷瓶子分给了你吗?我,你,你知道我一直喜欢那个瓶子!我实在喜欢,实在舍不得那个瓶子。我想,我想,我拿那个你很喜欢的那个红框框的外国钟和那个胖胖的大贝壳灯跟你换,好不好?两样东西和你换那一个瓶子,好不好?强,好不好?好不好嘛?”好不好?好不好?

        太阳的指纹

        青年月刊

        霜城

        既然活着,就不妨像水,点点滴滴都是真实的生命。

        常听你感慨,一个人并不懒惰,也不庸俗,更不少才干,然而活得却未必尽兴。这困扰一直在折磨着你,使你常常在一次短暂的顿悟之后,又落入一个更深的蒙昧之中。从此你紧锁的眉宇间发源了一条长长的愁之河,只会在流星掠过的夜空下用琴弦交换自己孤独的故事,你说年轻的心只会不打伞地走入如泣的雨中,只会在不醒早晨执著于那个摇曳了千年的梦幻。这个时候,尽管你仍然是山,但已过早地荒凉。你漂泊的经历使你确信。青春只不过是黑夜讲过的一个黑色标题。

        然而,这不是该是你全部的故事,因为你明亮的眼睛仍然证明着初春的雨,你该在飘飞的雨中抖落一身风霜,用你细瘦的手指在大地上用力写下:我感谢生活,相信未来!同样是以沉默作序,这次你的书又翻开了一个崭新的情节,你起身走向陌上草洲,让脸上的愁云慢慢步入天空,你细心晾晒潮湿了的青春,让青春,让青春成为骄傲的歌,汩汩流入时代的耳鼓。我看见你飘逸的长发收纳了强劲的风,听见你生命的竹林里叮咚的拔节声,于是你真正开始学会了笑,学会了生活,学会了在你年轻的心壁上,默默雕凿一种激情,一种信仰,一种向上的力量。

        生命,需要在时空的经纬中慢慢沉淀了它的价值,尽管那个时候乾坤缄默,天地不醒;生命,也该在超越了晨昏的日界线后再次起程,让所有流动的血和热情,重新染上太阳辉煌而沉重的指纹。

        谈抽烟

        朱自清选集

        朱自清

        有人说“抽烟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吃点口香糖,甜甜的,倒不错。”不用说,你知道这准是外行。口香糖也许不错,可是喜欢的怕是女人孩子居多;男人很少赏识这种玩意儿的,除非在美国,那儿怕有些个例外。一块口香糖得咀嚼老半天,还是嚼不完,凭你怎样斯文,那朵颐(鼓动肋颊,嚼食的样子。)的样子,总遮掩不住,总有点儿不雅相。这其实不像抽烟,倒像衔橄榄。你见过衔着橄榄的人?腮帮子上凸出一块,嘴里又不时地兹儿兹儿的。抽烟可用不着这么费劲;烟卷儿尤其省事,随便一刁上,悠然的就吸起来,谁也不来注意你。抽烟说不上是什么味道;勉强说,也许有点儿苦吧。但抽烟的不稀罕那“苦”而稀罕那“有点儿”。他的嘴太闷了,或者太闲了,就要这么点儿来凑个热闹,让他觉得嘴还是他的。嚼一块口香糖可就太多,甜甜的,够多腻味,而且有了糖也许便忘记了“我”。

        抽烟其实是个玩意儿。就说抽卷烟吧,你打开匣子或罐子,抽出烟来,在桌子上顿几下,衔上,擦洋火,点上。这其间每一个动作都带股动儿,像做戏一般。自己也许不觉得,但到没有烟抽的时候,便觉得了。那时候你必然闲得无聊:特别是两只手,简直没放处。再说那吐出的烟,袅袅地燎绕着,也够你一回两回的捉摸,它可以领你走到顶远的地方去。——即便在百忙当中,也可以让你轻松一忽儿。所以老于抽烟的人,一刁上烟,真能悠然遐想。他霎时间是个自由自在的身子,无论他是靠在沙发上的绅士,还是蹲在台阶上的瓦匠。有时候他还能够刁着烟和人说闲话;自然有些含含糊糊的,但是可喜的是那满不在乎的神气。这些大概也算得游戏三味吧。

        好些人抽烟,,为的有个伴儿。譬如说一个人单身住在北平,和朋友在一块儿,倒是有说有笑的,回家来,空房子像水一样。这时候他可以摸出一支烟抽起来,借点儿暖气。黄昏来了,屋子里的东西只剩些轮廓,暂时懒得开灯,也可以点上一支烟,看烟头上的火一闪一闪的,像亲密的低语,只有自己听得出。要是生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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